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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6 中國武警與中國海警-2 武警武器裝備與歷史編制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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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械種類
使用型號
備註
自動步槍
81式突擊步槍(上一代)
95式自動步槍QBZ-95(新生代)03式自動步槍
衝鋒槍
79式、85式衝鋒槍
機槍
81式班用機槍
95式班用機槍
88式輕重兩用機槍
狙擊步槍
79式、85式狙擊步槍(上一代)
88式狙擊步槍(新一代)
手槍
92式9釐米手槍
弓弩
裝甲車
防爆裝甲車
大口徑武器
40火箭筒、無後座力砲
單兵武器
催淚瓦斯彈、閃光彈、煙霧彈
機動師專屬
59式坦克、107式火箭砲、輪式裝甲車、直升昇機
中國海警
艦砲、機槍、防空導彈、水砲、水雷等
(一)步槍
在公安軍時代,基本上連解放軍都是使用五花八門的武器,更別提公安軍。一直到1956年定型生產的56式自動步槍,又稱56式衝鋒槍,解放軍與公安軍才開始使用制式槍械。
圖1-44 仿製蘇聯AK系列國產化的56衝鋒槍,維基公有領域
95式自動步槍
目前武警部隊戰鬥員一般隨身使用的戰鬥步槍為1997年開始列裝部隊之中國國產5.8釐米口徑之95式自動步槍(QBZ-95),取代了過去普遍列裝的1981年中國設計定型的7.62釐米口徑之「81式」突擊步槍。
圖1-4570 81式突擊步槍,維基公有領域
圖1-46 新95式自動步槍,維基公有領域
遭取代的81式步槍是95式步槍全面列裝解放軍與武警部隊前之上一代中國主要單兵武器,設計上也是基於更古老的56式步槍而更新設計成7.62*39釐米蘇聯口徑的中間型威力步槍彈,有射擊精度高、結構簡單緊湊、機動性佳、火力猛、壽命長、重量輕等優點,能一槍多用,亦能裝上榴彈發射器發射各種榴彈。
而新的95式自動步槍採取法國法瑪斯步槍類似外型的犢牛式設計,槍身較短,適合亞洲人使用,其口徑改為5.8*42釐米小口徑步槍彈,雖然槍彈威力比不上81步槍的7.62釐米,但是彈匣可以裝載更多子彈,有30發彈匣與75發彈鼓可選擇,單兵也能攜帶更多子彈前往戰場。另外口徑小也代表後座力降低、射擊精度提高、加上95槍族使用大量工程塑膠,使槍體重量降低,減輕士兵的負擔。
圖1-47 03式自動步槍,採彈匣在前的傳統設計,維基公有領域
03式自動步槍
03式自動步槍是為因應許多人無法適應95式步槍彈匣位在槍枝後面的設計,而再度改進生產的最新型軍用自動步槍,彈匣在槍機之前,恢復正常步槍的樣子,成為解放軍與武警部隊採用的制式步槍,同為北方工業公司生產,口徑5.8*42,與95式相同。
20式新槍族(QBZ-191)
圖1-48 20式自動步槍,維基公有領域
圖1-49 20式狙擊步槍,維基公有領域
2022年底中國兵器集團又推出20式新槍族,一樣是5.8釐米口徑,較上一代03式自動步槍更為輕巧,各種導軌裝置更齊全、可靠性高,可在各種地形環境狀況下使用,便於攜帶;彈匣採透明式設計,可清楚看出剩餘彈量等。但這支新步槍目前還只換裝少數部隊,如西藏邊防部隊,大部分部隊尚未使用,未來將全面取代現役的95式自動步槍。由此可見,中國步槍的發展趨勢還是偏向傳統型的彈匣在扳機前方;而95型步槍彈匣在扳機後方的新穎設計,顯然並未受到中國軍方的青睞與習慣。
無論如何,我們可以看出中國各部隊槍枝的口徑已經從過去的7.62釐米主流轉向為5.8釐米。好處是子彈變輕,士兵可以攜帶更多子彈在身上,就算被敵軍俘虜了己方的槍枝,其也沒有相對應的子彈供應,就無法使用這樣的俘獲槍枝;但相對的,我方也無法使用俘獲的敵方子彈為己所用。
武警的步槍是跟著解放軍一起更新換代的,這樣後勤體系子彈可以相互支援,是好事;而舊的81式退下來之後,也可用於打靶或給預備役使用。
(二)衝鋒槍
武警部隊使用79式與85式兩型衝鋒槍。79式衝鋒槍是中國自製的第一代衝鋒槍,1979年設計定型,用來裝備空降兵、偵察兵、公安特警和武警部隊,槍托可折疊,有效射程200公尺,彈匣可裝20發子彈,口徑為7.62釐米,槍重僅1.9公斤。
圖1-50 79式衝鋒槍,維基百科
圖1-51 85式7.62釐米口徑輕衝鋒槍,維基百科
85式衝鋒槍則是一款輕型微聲的衝鋒槍,有效射程200公尺,彈匣可裝30發子彈,口徑7.62釐米,槍重1.95公斤。85衝是1980年代由中國北方工業公司研發生產的軍用衝鋒槍,用以取代64式與79式衝鋒槍。外表與結構簡單簡潔,與英國二戰時期的史登衝鋒槍有點異曲同工之妙。
(三)手槍
「64式手槍」是中國軍工業建政以來自行設計的第一種手槍,1964年設計定型,主要裝備部隊指揮員與公安部門部隊。這是一種自動手槍,口徑為7.62釐米,射程50公尺,彈匣容量為7發子彈。
圖1-52 64式手槍,維基百科
「77式手槍」是解放軍指戰員和公安部隊的新型自衛武器,由北方工業公司生產,供團級以上指揮員使用,射程50公尺,口徑為7.62釐米,彈匣可裝7發子彈,在1978年設計定型,並有一系列的改良型陸續出現。這種槍枝後來被犯罪份子大批偷渡運送到台灣,在台灣俗稱為「黑星手槍」,曾經造成台灣值勤員警多人傷亡。
但這把槍也有一個很大的設計缺點,就是撞針內包、也沒有「彈膛有彈指示器」,因此完全從外表無法看出槍膛中是否已有子彈上膛,所以黑龍江邊防武警綏芬河邊檢站於2016年7月6日發生一名士兵77式手槍走火,不慎打死另一名士兵的慘劇。解決此缺點的唯一方法就是射擊前再上膛,但戰場之適應性就會相當差。
圖1-53 77式手槍,維基百科
「77B型9釐米手槍」使用國際上通用的9釐米口徑手槍子彈,有效射程為50公尺,彈匣容量為9發。
圖1-54 77B式手槍,維基公有領域
「77B2型9釐米手槍」的設計保留了77B型手槍原有的特點,又使該槍更安全可靠,研製出一種具有有彈量指示器、能容彈15發的雙排彈匣。
「NP20型9釐米手槍」是在77B型手槍的基礎上,根據實際使用情況,增加了擊針保險機關,並改進照門可調機關。NP20型手槍彈匣容量為9發,使用壽命為5,000發。
圖1-55 91式匕首槍,維基百科
「91式7.62釐米4管匕首槍」是中國自行研製、組裝並獲得國家發明專利的產品,是解放軍偵察兵和武警特警部隊配備的新一代武器。它具有剪、鋸、銼、開罐頭、瓶蓋等多用途功能;而且能發射軍用手槍彈,將冷熱兵器融為一體,因此它既是匕首,又具有手槍的功能。該槍匕首刃長140公分,採半自動射擊,使用7.62釐米手槍彈,有效射程10公尺,使用壽命為2,000發。
這個匕首槍看起來是個類似瑞士刀的工具組,威力不是很大,但好處是功能多元。其主要用途應該是當作工具組使用,因為當成武器的話,射程與威力都有限,對敵方無法造成任何威脅;而且結構像玩具一樣簡單,作為槍枝使用太容易走火或炸膛,對使用者的安全難以保障。不如給特種部隊直接配一把大型軍刀,在叢林或野外時還可以當開山刀使用,劈柴狩獵兩相宜。
(四)狙擊槍
今日的武警部隊使用85式與79式兩型狙擊步槍。
圖1-56 79式狙擊步槍,維基公有領域
舊型的79式半自動狙擊步槍槍重3.8公斤,有效射程1,000公尺,口徑7.62公釐,彈匣可裝十發子彈,裝上刺刀還可行白刃戰。此型槍枝是一種適合邊防哨所與特警狙擊手使用的單兵狙擊武器,係仿自對越南戰爭時繳獲的蘇聯製卓卡諾夫狙擊槍(Dragunov SVD),並且一旦開發成功後馬上投入對越南的邊界戰爭使用。也就是79狙之後,中國的解放軍才總算擁有第一款狙擊步槍,過去的解放軍是沒有狙擊步槍這種武器與編制的。
狙擊槍無法拿來肉搏戰使用,尤其重量有近4公斤,除非是藍波或機器人才有足夠的力氣。
圖1-57 85式狙擊槍,知乎
圖1-58 武警射擊85式狙擊槍,知乎
85式半自動狙擊步槍,槍重4.4公斤,有效射程達800公尺,口徑7.62公釐,彈匣可裝10發子彈。
85狙與79狙其實是同一把狙擊槍,性能與外型設計皆相同。79狙是設計定型時的型號,而85狙是生產定型時的型號,這兩把狙擊槍是同一系列但不同時期的型號。
這把槍的特色除了重之外,還有他的後座力強,以及槍枝本身與瞄準鏡的結合並不牢固,射擊帶來的震動會導致後續準度下降。
此外79狙與85狙使用的彈藥是通用型53式7.62毫米機槍彈,會有200米打不準的情況,最後使用7N1型專用專用狙擊彈(彈頭更重,彈尾流線型)才改善。雖然困難重重,但整體來說效果不錯。即使如此,想要拿這大塊頭拚刺刀是不切實際的作法。
(五)榴彈發射器
1、30公釐自動榴彈發射器
中國對自動榴彈發射器的仿製和研製工作是從80年代初開始的。現已有30公分、35公分、40公分等各種口徑、不同型號的榴彈發射器。
中國武警部隊使用30釐米自動榴彈發射器,能對可見目標直接瞄準射擊;也可像迫擊砲那樣採用間接瞄準進行曲射,射程50至1730公尺。
2、35公釐防暴榴彈發射器
武警部隊使用防暴榴彈來應付群眾騷暴亂事件,使用的防暴榴彈發射器有QLL91式肩射型與QLG91A式81步槍槍掛型兩種,彈種則有可使人體淚眼模糊、呼吸困難而失去抵抗能力的催淚彈、產生巨大震波使人失去知覺的爆震彈與產生巨大閃光而使人暫時失明的閃光彈等,射程可達300公尺以上,遠大於暴動群眾石塊攻擊的範圍,也比西方國家常見的警用催淚槍射程來得遠,精度亦佳,因此為武警部隊處理群眾事件之最佳利器。
3、38公釐防暴槍
38公釐防暴槍也是中國國產的裝備,2006年通過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設計定型審查,是一種單管大口徑轉輪手持式滑膛武器,六發轉輪彈巢供彈,可發射動能彈、催淚彈、染色彈、煙霧彈、橡皮彈、爆震彈等低殺傷性彈藥,射程有100-130公尺,但是並沒有致死性,因此成為大陸非警方之保全人員可以使用的裝備;中國各地的銀行警衛亦皆採用此型防暴槍以對付可能之襲擊者。
圖1-59 38公釐防暴槍,維基百科
由於此型防暴槍構造簡單、便宜,彈重僅148克,可槍射與手投,性能可靠且穩定,可望大量生產與裝備武警部隊,成為武警在群眾鎮暴任務時的基本配備。
(六)火砲
武警部隊亦有少數部隊配備有輕型火砲,計有:(一)PD87式八二釐米迫擊砲、(二)65式八二無後座力砲、(三)69式四〇公釐火箭筒等裝備。
圖1-60 69式四〇公釐火箭筒,維基百科
另北京總隊十一支隊第一中隊為禮砲中隊,肩負首都禮砲鳴放任務,並自1997年6月19日起使用中國兵器工業總公司第二四七廠研製的「九七式禮砲」執行任務。九七式禮砲是在第四代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的86式禮砲基礎上改良研發出來的第五代禮砲。
其實中共建政剛開始,還無法自己造砲,是直接拿從日軍繳獲的九二山砲來充當,之後所有中國國產的榴彈砲可能都被拿來當過禮砲。
方法很簡單,只要裝上彈藥包,不要裝彈頭,打起來聲光震撼效果佳即可。而當禮砲打也是一種最好的推銷,外國元首到中國接受禮砲致敬後,若是覺得禮砲不錯,也可以訂購幾門回去給自己國家的軍方試用看看。
圖1-61 97式禮砲
在97式禮砲後,中共又改良出第六代禮砲,也就是08式迎賓禮砲,沿用迄今。禮砲其實就是發射空包彈,要打出聲光效果,但不能打出彈頭。不過從製作禮砲的更新換代與工序,就可以知道一個國家自行生產的砲兵裝備武器的好壞。
12噸級WJ94重型輪式警用裝甲車
現今社會犯罪分子大量使用槍械犯罪,經常給追擊、圍捕的武警帶來傷亡,因此武警需要裝備具備強大防彈能力的警用裝甲車用來追擊、圍捕,以儘量避免武警的傷亡。
改良自解放軍WZ551A型裝甲車的武警12噸級WJ94(六輪)、WJ03(六輪)、GA06(四輪)三種警用型號之重型輪式警用裝甲車因此受到採用並於90年代中期開始列裝解放軍部隊,也大量配發到各武警內衛部隊,成為武警的攻堅利器之一。
此型警用裝甲車配有一挺機槍,一個15管的防暴彈發射器,還有強力燈、警燈和高音喇叭等警用配備;其鋼板亦足以抵擋槍彈,至於抵擋投過來的石塊自然不在話下;對騷亂中常遇到的汽油燃燒瓶也有防護作用,因此此型警用裝甲車是目前保護武警免遭傷害的最佳選擇,也能在必要時發揮撞擊犯罪份子車輛的鐵鎚功能。
圖1-63 武警WJ03型裝甲車
圖1-64 武警08型裝甲車接受校閱,維基百科
08型裝甲車改裝自92步兵戰車,專門給武警特種部隊使用,是中國WZ551系列6*6輪式裝甲車底盤,砲塔上有12.7釐米機槍與榴彈發射器;此外也加裝警用聲光設備,完全可勝任城市反恐作戰之需求。
這款警用裝甲車就是解放軍的92步兵戰車,或稱裝甲輸送車,除了駕駛與砲手外,可另外搭載9名兵員。由於武警部隊是對內的內衛部隊,這型裝甲車就是武警最厚的攻堅盾牌。車體為全封閉式裝甲鋼焊接車體,車首裝有楔型裝甲鋼,能夠直接撞翻一般車輛、路障、穿越民用建築牆壁等。速度最快可達每小時85公里,還可靜水浮渡,是多功能軍警用車輛。
圖1-65 武警裝甲車可從後搭載9名兵員,後掛網架可裝載士兵背包等雜物快速前進佈署
801履帶式森林消防車
武警森林部隊執行林區與草原區的護林防火滅火任務,使用的裝備除了少數的軍用裝備外,多為專業性的消防滅火裝備。
武警新裝備的YD801履帶式消防車改裝自大陸國產的531型裝甲車,車上裝載水泵、水袋等消防器材,成為能夠適應各種地形的森林消防車,它憑藉著大馬力柴油引擎,能夠運載十五名消防警察與其他消防裝備,進入崎嶇難行的山區叢林,浮渡河流穿越小溪,執行森林滅火任務。
圖1-66 森林武警配備之YD801履帶式消防車,維基百科
而此型車輛也可改裝為防暴水砲車,通常滅火水砲車外面會裝有許多供消防員攀拉的扶手與踏板,但防暴水砲車外表則特意做得非常光滑,以防止騷亂者爬上車。
(三)重型排障車
由中國國產EQ-245越野卡車底盤改裝而成的重型車輛,總重10.1公噸。
2.1 前建政時期「工人糾察隊」
中共1921年創黨,起初的武裝係藉由「國共聯合」而藏身在國民革命軍中之一部分,還加入北伐行列消滅割據軍閥勢力。
至1927年國共分裂,中共省悟到建立自屬軍隊的重要性,因而建立「工農紅軍」以奪取政權。自建軍以迄1949年正式建國,在長達二十多年的「土改」、「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的歲月中,中共的政權一直處在條件艱難、貧困的農村偏遠地帶,為應付艱困的環境與強大的敵人武裝力量威脅,並求自身持續的生存、發展與壯大,中國共產黨遂依據不同時期之實際需要,組建其生存需要之警備保安力量。
早在中共於國民政府時期開始在農村地區奪取政權,進行所謂「新民主主義革命」、「土地革命」的時期,中共政權在各紅色根據地就開始創設保護領導人的警衛機制,如各地工農紅軍下屬之「工人糾察隊、警備隊、警衛團、赤衛隊、保安團、保衛隊、政治保衛隊、除奸團、中央特科」等,雖名稱依各地與各時期而有異,然皆肩負著保衛中國共產黨首長、警衛機關、肅清特務漢奸、看押罪犯與維護社會治安等任務。
圖2-1 1927年上海工人糾察隊,共青團史料館
1931年,中國「江西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工農民主政府」成立,制定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政治保衛局組織綱要》、《國家政治保衛局特派員工作條例》、《鄂豫皖區蘇維埃政府革命法庭組織與政治保衛局的關係與區別》、《西北政治保衛局暫時組織綱要》、《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地方蘇維埃暫行組織法》等法規條例,建立起屬於共產黨控制下的地方警察與保安武力,如黨中央之「政治保衛大隊」等即是此類型的部隊。
圖2-2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旗,維基公有領域
圖2-3 印有列寧圖樣的中華蘇維埃共和貨幣,維基公有領域
中國於1932年6月設立「瑞金衛戍司令部」;1933年成立「中央警衛師」,隸屬於瑞金衛戍司令部,擔任中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的安全警衛與守備任務。1938年5月則於延安成立「警察隊」,歸延安市公安局領導,主要任務在防止敵特份子刺探中共的黨、政、軍情報,保衛領導同志和工作人員的安全,維護延安的社會秩序。
在對日抗戰期間,各中國控制下之蘇區、抗日根據地和解放區,先後建立不同名稱的執行公安保衛任務的人民武裝力量。如1938年,陝甘寧邊區在綏德設立「警備司令部」,警備第一團擔負米脂、霞縣、吳堡三個縣;警備第三團則負責綏德、清澗、甘泉三個縣的守備任務;另有「警衛營」與「保衛營」負責延安之警備任務。1942年中國建立「中央警衛團」與「邊區保安團」,負責黨中央、軍委與邊區政府的警衛保安工作。
在解放戰爭(1945—1949年,即國共內戰)時期,中國在解放了的中等以上城市指定駐軍機關擔任警備司令部。在中國以農村包圍城市,到奪取中心城市的重大戰略轉變之際,對於控制地區的警備保安工作也陸續展開,在一些重要城市和戰略要地也陸續設立「警備區」。
1949年6月,中國成立「平津衛戍司令部」,並於1959年1月改為「北京衛戍區」,下轄有北京衛戍部隊。北京衛戍區屬北京軍區建制,同時是中國共產黨北京市委員會的軍事工作部門和北京市政府的兵役工作機構,受北京軍區和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雙重領導。設有司令部、政治部、後勤部等領導機關,下轄衛戍部隊,領導北京市各區(縣)人民武裝部;負責北京地區的軍事警衛、守備任務,開展民兵、兵役與動員工作,維護軍容風紀,協助地方維護治安等任務。
2.2 毛澤東統治時期的「公安部隊」
在中國的所謂「新中國」正式成立後,中共新政權仍然面臨內憂外患的嚴重威脅,國內也是百廢待舉的狀況,包括零星的國民政府殘餘部隊與游擊隊、許多敵視共產黨無產階級專政的地方地主勢力,或是盜匪、馬匪等幫派或宗族勢力、國內少數民族敵對漢族的勢力等都伺機而動;這還不包括在國土鄰近的越南、緬甸、印度等國家因為邊界未定所帶來的外來威脅。
中國共產黨實行的是一種黨國不分的體制,黨即是國,國即是黨。革命時一無所有,只有理想與報復時不怕犧牲生命;但是當建國掌握政權後,擁有的權力變多,人就會開始害怕死亡。為了保衛其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維護國內經濟建設與政治發展,並確保中央與地方各級黨機關與政府領導人的人身安全,順便維護社會治安、鞏固「人民民主專政」,中共需要一支能夠當保鑣的警衛力量。解放軍?打野戰、陣地戰可以,拿來當保鏢卻缺乏專業,且在政府機關門前架起機槍陣地與砲陣地也屬實不妥。如果找公安幹警呢?這些人民警察光是平日派出所中必須負責幾億人的治安與雞毛蒜皮的小事就相當忙碌,完全沒有時間進行組織性的演練或出任務。當時,公安部轄下有一支輕裝備的公安部隊——中國人民公安中央縱隊,即為最適合執行此類任務的部隊。
2.3
中國人民公安中央縱隊(1949年)
當時由羅瑞卿擔任部長的公安部,負責統轄全國的公安部隊,除了原先的公安部隊力量之外,也從已經打完仗的第四野戰軍抽調兵力、配合中央警衛團等,於1949年8月31日正式在北京成立了「中國人民公安中央縱隊」,司令員吳烈、政委鄒衍,下轄「公安中央縱隊第一師(原四野第160師)」、「公安中央縱隊第二師(原中央警衛團)」、「新中央警衛團(上述兩師之警衛團單位合編)」同時在較大城市與解放較晚的沿邊沿海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建立起公安武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政初期,自1949年起,解放軍幾乎攻克全部中國在大陸上之領土,但是不可能立即讓全民打心底服從共產黨的領導與統治。國民政府的殘存部隊與各地土匪或軍閥組織多如牛毛,因此解放軍也就開始「全國大剿匪」的行動,逐步剷除各地不服從共產黨領導的所有武裝勢力。
據統計,自1950年至1953年間解放軍共剿滅了240至260多萬所謂的敵、特、盜匪人員,中國國內情勢基本穩定下來,再沒有武裝抵抗共產黨的中大型勢力;而中國共產黨也完成了一項中國歷代史上難得的成就——近乎剿滅所有的土匪,包含傳統上地勢相當兇險的土匪窩,也都沒逃過,所有有名的土匪窩都斷了傳承,再無法禍國殃民;卻也造成許多無辜的人民慘遭池魚之殃,順便一起被清洗而喪生。
冤屈是無處可申訴的,因為中國共產黨從建黨以來,從未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說過一句抱歉,頂多日後幫你平反、恢復名譽;許多人的家人、朋友遭到各種政治運動迫害,要上訪、要平反、要賠償,基本上都不可能達到目的,就像古代的帝王一樣,既然主張自己授命於天,有天命,那黨自己是不會有錯的;要是有錯,那肯定是別人錯。不到山窮水盡,中國統治者是不會下罪己詔的。
2.4 中國人民公安部隊(1950年10月)
根據中國第一次政治協商會議在1949年9月29日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中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統一的軍隊,即人民解放軍和人民公安部隊,受中央人民政府革命軍事委員會統率,實行統一的指揮、統一的制度、統一的編制、統一的紀律」之規定,中國國務院公安部於1949年10月召開之首次「全國公安高級幹部會議」上制定了《整頓各級人民公安武裝的方案》,從1950年1月至5月,由公安部、各省公安廳、大城市公安局等根據此法案對公安武裝進行整編與擴建工作,以公安中央縱隊、地方公安武裝力量以及部分野戰軍部隊為基礎,組建了各地公安部隊,其實就是與人民警察隊伍並列的輕武裝部隊,由公安部指揮掌控。
在同一個時期,中國亦開始於邊境設立邊境管理機構與邊防部隊,1949年11月15日在公安部下成立了「邊防局(公安部第四局)」;大行政區之公安部設立「邊防保衛處(科)」;雲南、廣東、廣西、遼寧、吉林、旅大市等地成立「邊防保衛局(處)」等邊防管理機構,擔負對外口岸檢查、邊境治安管理的任務。
1950年6月,中國召開建國後舉行的第一次黨中央全會,即「中國第七屆三中全會」,在土地改革、財金、軍事、外交等各方面都提出了報告。聶榮臻也作了《關於人民解放軍整編問題的報告》,針對解放軍與公安部隊的建制有了初步的概念——基本上將540萬解放軍實施整編,陸軍編為400萬國防軍部隊與其餘公安部隊;前者負責對付外來侵略,後者負責肅清殘餘境內敵對勢力、維護社會治安、打擊盜匪、保護國家財產設施等。
1950年9月22日中央軍委發佈《關於成立公安部隊領導機構的電令》,統一全國公安部隊的領導,建立「中國人民公安部隊」,隸屬中國國務院公安部管轄;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毛澤東任命羅瑞卿為公安部隊司令員,編成二十二個公安師番號。
圖2-4 羅瑞卿擔任公安部部長之任命令,人民公安報
我們可以看到,公安部隊從剛成立時就已經是解放軍裁軍的緩衝區,通常是以師為單位退出解放軍序列,並編入公安部隊或之後的武警序列,減少突然裁軍可能會預見的抵抗情緒、甚至武裝反抗等問題。比如公安縱隊第一師即為來自東北的第四野戰軍160師改編而來;而公安縱隊第二師則由中央警衛團撥出人馬結合其他部隊人員成立,共同擔負重要中共領導人與政府要害機關之保衛工作。
羅瑞卿任第一任的「中國人民公安部隊」司令員兼政委,程世才任副司令員,李天煥任副政委,並相繼成立了「中南、華東、華北、西北、西南」五大軍區公安部隊和鐵道公安部隊的領導機構。
至1951年10月整編結束,共編有一個人民公安縱隊、二十三個公安師、十二個公安總隊、一個糾察總隊、一個警衛團、三個省公安團,及若干「公安大隊」、「公安中隊」、「公安隊」等正規公安部隊,共有十八萬八千人編制,但當時下轄部隊實際員額達到六十四萬人之多。負責各省內衛處突、邊防檢查與地方公安打擊犯罪等工作。
圖2-5 公安部隊中央縱隊成立大會,公安人民報
1951年解放軍開進西藏,表面上說的是和平解放,但對於不願服從的封建貴族則是幾乎殺光,不然就只能跨越喜馬拉雅山逃到印度去。中共將原先統治西藏的宗教貴族勢力一掃而空,解放原本多處於農奴地位的西藏藏人,照理來說並不是壞事。沒有中共進入西藏,就算印度已經脫離英國的殖民統治,不論是之前的英國還是獨立後的印度,早已對西藏虎視眈眈幾個世紀,在經營的幾百年間就多次想要把西藏割離中國,事實上在清末民初也幾乎要成功了。
但自從1951年解放軍開入西藏後,英國人與印度人就沒機會染指這塊世界的屋脊,而新生的共產中國也就因此與剛從英國殖民統治下取得獨立的印度與巴基斯坦接壤。雖然在奪取新疆與西藏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上已經將清朝巔峰期的領土都恢復得差不多,只缺已經變成社會主義兄弟國家的蒙古人民共和國,也就是外蒙古那塊。中共建政初期一面倒向蘇聯,不敢違逆蘇聯史達林的意思拿回外蒙古;但領土終究也已經達到一個巔峰,是之前國民政府蔣介石想都不敢想的統一局面。當然,這麼大塊的領土需要靠外防、內衛的力量來維持,才不會像清朝末期與民國時期一直處於軍閥武裝、地方勢力、宗族勢力四分五裂之狀態。
圖2-6 1951年開進拉薩城的第十八軍,維基公有領域
在當時的國際情勢方面,1950年6月25日韓戰爆發,北韓軍隊橫掃南韓,一度打到釜山,幾乎將大韓民國滅國;然而以美國為首的聯合國軍迅速介入,在麥克阿瑟將軍的率領下追奔逐北,兵鋒直指鴨綠江,不但迫使北韓軍隊被驅回北緯38度以北,麥克阿瑟將軍更公然聲稱要支援在台灣的國民政府軍隊反攻大陸。中國在情感上忍無可忍、戰略上勢所必須的情況下,順勢應北韓領導人金日成的請求,以「抗美援朝志願軍」的名義派遣軍隊,在志願軍司令員兼政委彭德懷的率領下跨越鴨綠江進入北韓。
1950年10月,中國人民公安部隊奉中央軍委命令,也組織「中國人民志願軍公安部隊」赴朝鮮半島參戰,同年的10月19日跨越了鴨綠江,10月25日就打響入韓的第一仗。
在韓戰進行中,中國志願軍公安部隊不是擔任第一線的戰鬥任務,而是與前線的解放軍戰鬥部隊協同配合,執行「維持戰地與後方治安、監視敵機、押運物資、保護交通運輸安全、清剿匪特、防空護路、警備城市、糾察執法和看押俘虜」等第二線輔助任務。
圖2-7 值勤中的中國抗美援朝志願軍公安部隊防空哨兵
圖2-8 中國抗美援朝志願軍公安部隊正押解敵軍
據統計,在戰爭期間共捕獲敵方特務、土匪629名,擊落擊傷敵機154架、捕獲敵機駕駛員7名、搶修被炸公路與橋樑一萬餘次、搶救敵機轟炸或掃射下的友軍傷員3,880餘員,有許多公安部隊的士兵也因而獲得功臣、模範、烈士等榮耀。不過到了1951年7月,韓戰即進入「邊談邊打」的階段,不再有大規模的衝突。
鎮反運動
在國內局勢方面,自1949年中國政權正式成立後,在大陸上除了少數打散的國民政府軍隊、游擊隊、外國情報員之外,在全國各地亦有多寡數量不等的土匪與犯罪集團,不僅危害社會治安,中國派駐各地的地方官員亦有許多遭到殺害的案例,對中國內部的統治造成了嚴重的威脅。
為徹底消滅匪患,中共中央軍委先後抽調解放軍6個兵團、41個軍、140多個師的主力部隊,結合新成立的中國人民公安部隊,展開大規模清剿土匪的鬥爭,此即「鎮反運動」,也就是中共政權1950年代初發動的第一場肅清反對勢力的政治性質的整肅運動。目的就是為了鞏固中共政權,任何有可能威脅到中共政權的勢力或個人,就是一個「殺」字,甚至連在國共內戰中投降解放軍、戰前投誠起義或主動歸降的舊國民黨軍隊、政府官員等,也全部被列入清掃的名單中。這種作法與殺降無異,白起坑四十萬趙卒、項羽殺二十萬秦降軍,都在歷史留下罵名。中共中央在1950年3月發佈《關於嚴厲鎮壓反革命份子活動的指示》,在全國範圍內剿匪清除舊勢力,就是殺降令的開端。
同年的10月10日,中共中央再度發出《關於糾正鎮壓反革命活動的右傾偏向的指示》,批評鎮反運動出現了右傾現象。什麼是右傾現象?為什麼需要糾正?簡單來說,這波鎮反就是要把對政權造成威脅的土匪、游擊隊、宗族勢力、地主反抗或是面服心不服的知識份子一次殺光、殺怕,要讓全國的人都知道,要造共產黨的反,想得美!中共在人們還只有念頭發想、尚未行動的階段,就直接將思想連同身體一併扼殺,以後就再也無須擔心這些人起來造反。但是有許多地方政府無法從公文中領會黨中央,也就是毛澤東真實的意思——是要大規模的殺、成比例的殺、要寧可錯殺一千也不能放過一人的殺法。有的地方領導人還在講既往不咎,明白交代就從輕發落等等內戰時招降納叛的話術,而不是直接下手開殺,這些人明顯沒有抓到黨中央不好明講的重點;但在毛澤東一遍又一遍的下令與確認,終於這些地方政府恍然大悟,於是配合中共要求公安部隊與地方政府加大鎮壓力度,該殺的人殺、該關的人馬上逮捕監禁送去勞改營。
鎮壓反革命份子的行動,是接續「全國大剿匪」行動之後又一次大規模清掃內部不服從政府的勢力。只是鎮反運動到了後來,也成為了有仇報仇、有冤報冤的工具,眾人相互揭發、誣指,使越來越多無辜的人被當成反革命份子無端遭到公審、槍決。鎮反運動之殘酷與動盪就是文革的前兆。
為了保證「鎮反剿匪」作戰的順利進行,中共中央於1950年10月10日發出《關於糾正鎮壓反革命活動的指示》,並於1951年2月21日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提出「軍事進剿、政治瓦解、發動群眾武裝自衛三結合」的方針,以及「鎮壓與寬大相結合」、「首惡者必辦,脅從者不問,立功者受獎」的政策——總之就是將所有非中共的所有政治勢力與武裝力量全部清洗殺光,使任何可以威脅中共政權的因素消失,那麼政權也就穩定了。為此中共以行政命令取代所有檢察、司法體系的法院程序,殺人就是一張公告可以解決的事,完全無須調查、起訴、宣判等程序,直接宣判執行槍決。中共建政後的法院基本上就是無事可做的機關,因為地方黨委就可以決定誰是反革命份子,公告後直接槍決,無須經過法院體系。
在1950年至1953年的四年期間,中共公安部隊配合解放軍野戰部隊消滅了大量的「土匪」與所謂的「武裝特務」。全大陸共逮捕各種「反革命份子」129萬人、管制123萬人,並處決了其中「罪大惡極」的71萬人,貫徹了中共中央所謂「除惡務盡,不留後患」的指示,猖獗一時的特務、地下軍以及「反動」的「會、道、門」,如一貫道等宗教或黑社會組織都被肅清殆盡。至此,新生的中國共產黨政權因而獲得了有效的鞏固,並為開展中共所謂之「民主改革」與恢復國民經濟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
當然這些都是名面上的風光事蹟,但是背後是不忍人問的殘酷殺戮與草菅人命的悲哀。光1950年代初期的鎮反與全國大剿匪,就殺了200萬以上的人。據時任中共內務部長的薄一波之說法,1949年至1952年共清算了200多萬的土匪;但莫斯科電台廣播則指出,該時期有280萬人被處死。此外,中共在四十年後披露的真實統計數字顯示,五十年代初期的剿匪鎮反等運動共計殺死258.4萬人。
這是中國人歷史上遭遇的一項巨大人禍。原本以為新中國建立後,大家從此可以過上公平、公正、民主、自由的生活,不再受列強帝國主義迫害,也不再受國民黨貪官污吏剝削;沒想到遭遇的卻是各種鎮壓、反民主的政治運動。中國人民曾經為之拋頭顱、灑熱血的社會主義革命,其實是將所有中國人關入另一個牢籠囚禁。在以百萬人命殺雞儆猴下,中國人都變成乖乖的順民,沒有人再敢挑戰中共中央統治權威,其政令也可以下達到中華大地每個角落。這些政治運動的鎮壓行動,都有著解放軍——尤其是公安部隊——的大力參與。因此我們說解放軍是中共的槍桿子,公安武警部隊則是中共的刀把子,確實是傳神地描繪出那個動盪、殺人如麻的年代中,武警公安部隊所扮演的角色。
圖2.-9 公安部隊在剿匪期間公告表明剿匪到底的決心
除了參與抗美援朝出兵、鎮反運動、肅清敵特、抵抗緬北國軍入侵之外,中國人民公安部隊亦曾先後擔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次全體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大典的警備任務,與毛澤東、周恩來訪蘇的沿線警衛等任務。
2.5
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部隊(1950.9—1955.7)
1952年,中共中央軍委制定的《軍事整編計畫》中,把中國武裝力量劃分為「國防部隊」和「公安部隊」兩種。經過整編,解放軍屬於國防軍、步兵部隊裁減過半、特殊軍兵種部隊略為擴大,解放軍全軍總定額保持在三百萬人左右。
地方部隊則改編為公安軍,並實施精簡。中國解放軍與中國公安部隊統一編制體制,確定了武裝力量的組織系統與指揮關係,全國統一成立省軍區、軍分區和縣市人民武裝部(人武部),領導地方武裝。
全國內衛部隊、邊防部隊、地方公安部隊則統一整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部隊」,隸屬於中央軍委,擔負內衛與邊防任務。這些階段的公安部隊與解放軍地位相同,皆隸屬於中央軍委控制。
公安部隊調進解放軍序列後,鎮反運動繼續進行,1952年7月中旬至9月中旬,西南公安部隊與軍區成功剿滅了盤據在四川黑水地區的傅秉勛股匪,殲「匪」3,635名、繳獲六〇砲9門、輕重機槍41挺、長短槍支3,772支、子彈十萬餘發與電台5部。
1953年3月,西北軍區公安部隊參與進剿「馬良股匪」的草地戰役,共殲「匪」1,400餘名,打擊了國民政府在川、甘、康、青建立「反共基地」的企圖。同年7月16日開始的東山島戰役,公安部隊八〇團負責守備東山島,在增援部隊配合下,八〇團對國民政府軍隊之攻勢進行了阻絕與反擊,最終成功守住東山島。
1954年全國公安部隊密切配合公安幹警行動,組織便衣分隊對散匪實行搜捕緝拿,共剿匪1,000餘名,繳獲機槍兩挺、長短槍支410餘支。
1955年公安部隊組織33,500名兵力執行剿匪,廣泛發動群眾,組織精幹武裝,採取「軍事進剿、政治瓦解、使緝破案相結合」的鬥爭形式,先後殲滅朱德香、張南洋、王生仔、傅先洲、黃理正等十八股土匪。至此大陸各地的土匪幾已殲滅殆盡。
另外國民政府自從撤退至台灣後,數十年間並未放棄反攻大陸的企圖,也不斷由軍事情報局執行空投人員至大陸進行敵後活動,至1950年韓戰爆發後此類行動更大幅增加。對此,毛澤東因而下達「對可能空降特務的山區,設武裝便衣據點,專門對付空降特務」的指示,中共中央軍委公安司令部於1952年12月18日召開各大軍區公安部隊司令員會議,確定在大陸各重點山區建立154個武裝便衣據點,共使用兵力7000餘名,與地方公安機關密切配合,深入調查、熟悉地形、組織「對空監視哨」,並對空降特務進行圍剿、追捕。從1953年至1958年,共捕獲國民政府空投的特務人員225名,繳獲無線電機63部、長短槍351支,一定程度地阻止了國軍對大陸的滲透行動。
整個鎮反運動初期乃為肅清社會治安、打擊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盜匪,但最後也成為中共清除異己的藉口,因此出現大量「過左」現象,許多無辜民眾受到冤屈與無辜牽連,造成許多地區人民的恐慌與暴動不斷,有動搖中共統治的跡象。中共受到黨內外龐大的壓力,因而召開五次的「全國公安會議」,規定鎮反工作採取謹慎收縮的方針,「有反必肅,有錯必糾」,申明了「重證據而不輕信口供」,嚴禁逼供和肉體刑求;並將逮捕權收回到「地委專署」一級,進行檢查與甄別平反工作,稍稍糾正了鎮反運動中發生的冤假錯誤案件。但是已經發生的事、已經殺了的人,是再也回不來的。
2.6 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軍/人民武裝警察並立(1955.7—1957.8)
1955年7月至1957年8月,中共中央軍委根據《定型與定額的整編方案》,將「中央、大區與省」的解放軍公安部隊改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軍」,授予軍的番號;另外把「專區與縣」的公安武裝移交地方公安機關,改為「人民武裝警察」。中國的國務院公安部成立「武裝民警局」,各省公安廳成立則「武裝民警處」,恢復了1952年前的形式。
至於擔任島嶼、要塞守備任務的「邊防公安武裝」則劃歸中國全國十二個大軍區的各軍區建制序列,中央、大區與省的直屬公安部隊改為公安軍,中央軍委與各軍區的「公安部隊司令部」改為公安軍司令部,撤銷了「省公安總隊」機構,由省軍區兼公安司令部。
中國「公安軍司令部」轄有32個公安師、12個獨立公安團,兵力約有四十餘萬人。
2.7
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部隊(1957.9—1958.12)
1956年7月至9月,中國召開第八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中國獲得大陸政權後第一次的全國代表大會。鑑於建國以來人口快速增加,從5億快速增長到9億,然而人民生活水準卻沒有提升,因此第八屆人大提出,最為優先的基本任務乃在「發展生產力」,以解決當時經濟文化無法滿足人民需要的問題。
為貫徹中共中央「八大」的精神,中國決定裁減軍隊數量,於是在1957年1月將1955年才設立的公安軍領導機構撤銷,回復到原先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部隊」;而原公安軍司令部這個機關則縮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警備處」,負責研究與指導中國全國內衛、邊防業務,指揮領導直屬的公安部隊。
七個軍區的公安軍司令部亦於1957年3月至8月先後遭到撤銷,瀋陽、北京、濟南、蘭州軍區司令部以「警備處」或「衛戍勤務處」取代,其他軍區則由作戰、情報等有關部門負起內衛、邊防的業務工作。
從中可以看到,公安部隊從一開始以來就不是像解放軍一樣擁有悠久建軍歷史與傳統的軍隊,而是可以隨時靈活徵召、轉移編制、調整編制、裁軍也不會受到抗議或反彈的弱勢軍種。當黨中央,也就是中央軍委需要時就安排編制或獨立成軍;有政治需要裁軍簡政時就先拿其開刀減低員額,不管怎麼裁怎麼併都不會有不良反應。表面上看起來是公安部隊非常配合上級指令,要他往左往右都不敢違逆,但背後所代表的意義就是沒有軍魂,也沒有團隊認同感,黨中央需要時拿出來用,不用時就放到一邊等候下一次指令。
政治上從1957年開始,中國開展「整風」、「反右派鬥爭」等政治運動,把一大批有可能對共產黨施政不滿或有牢騷嫌疑的知識份子、有貪汙之嫌的黨內幹部等劃為「右派份子」,強加以嚴重的批鬥,認為消滅了他們就可以消滅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間的矛盾。全國計有55萬人以上的知識份子,或甚至是共產黨幹部都被劃為右派份子,遭到嚴重迫害,其中大部分在文革後獲得平反。
在中國瘋狂進入反右派左傾鬥爭後,毛澤東接著起頭在1958年開始進行「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大躍進」與「人民公社」運動——這些都是惡名昭彰、讓中國餓死上千萬人的社會主義超現實實驗,最後帶來的是超大規模人造災難。
在「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的口號領導之下,高舉「三面紅旗」,進行各種農、工生產的大躍進,當時的口號是要「超英趕美」,結果就是各地吹噓糧食產量數十、上百倍,或農民都不耕地而把家裡鐵鍋鐵器都拿出來,蓋高爐、大煉鋼鐵,要把鋼鐵產量超英趕美。
結果就是造出一堆完全無法使用的廢鋼,以及完全不夠吃的糧食。當時中國既封閉也無外匯,不像現代可以每年自美國、烏克蘭、巴西、澳洲等進口幾億噸小麥、玉米之類的糧食,政策錯誤最直接的結果就是導致中國內陸大規模的飢荒,造成當年上千萬人民餓死的慘劇。
這次發生在中國大陸的大規模人道主義悲劇飢荒,基本上與1932年蘇聯獨裁者史達林大搞重工業與強迫農業集體化,造成烏克蘭等糧倉地帶大規模歉收,最後導致蘇聯全國約六百萬至八百萬人餓死的事件是同樣的性質。
2.8 人民武裝警察部隊(1959.1—1963.1)
1958年8月,中國黨中央批准中央軍委《關於公安部隊整編問題的報告》,決定將公安部隊擔負看押勞改犯、守護鐵路和一般廠礦的內衛部隊,中蘇、中蒙、中朝、中越邊境、沿海港口的邊防部隊及警衛外國使館與省以下機關的公安部隊,連同其機關學校——共約六十萬人——一併撥交公安機關,改名為「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由此可以看出,武裝警察部隊的名字在1958年就已經出現,不只有內衛、邊防,還有獄警、司法警察、鐵路警察等各種後世的人民警察警種單位。
歸回公安部轄下,維持雙重領導
原「總參謀部警備處(也就是原公安軍指揮部)」與公安部十六局合編為「公安部四局」;各省公安廳以「武裝民警處」為基礎成立「人民武裝警察總隊部」,分屬各級公安機關領導。
意思就是,此時這支公安軍已經完全脫離解放軍序列,成為國務院公安部下的武裝力量,歷經了一系列的編制與改革,這支武裝現在又回歸到公安部的轄下。
1961年11月12日,中國為進一步加強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領導與建設、鞏固對這支部隊的政治思想工作,以增強組織紀律性、提高戰鬥力,於是批准了公安部《關於改進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領導體制的報告》,撤銷了武裝民警處,規定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建制仍屬公安機關,領導體制改由軍事系統和公安機關「雙重領導」,在執行公安任務和公安業務方面,受公安部領導。
1962年秋召開的中國八屆十中全會,毛澤東提出並決定了所謂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歷史階段的基本路線,即:「社會主義歷史階段中,還存在著階級、階級矛盾和階級鬥爭,存在著社會主義同資本主義兩條道路的鬥爭,存在著資本主義復辟的危險性。要認識這種鬥爭的長期性和複雜性,要提高警惕、進行社會主義教育,並正確理解和處理階級鬥爭問題,正確區別和處理敵我矛盾和人民內部矛盾……」毛澤東之所以講「階級、形勢和矛盾問題」,是他認為資產階級仍然存在且企圖復辟,並成為黨內修正主義的根源;因此必須要重提「階級鬥爭」,才能清除這個矛盾。
於是中國繼1957年反右派鬥爭之後,又發起「基本路線」的左傾風,在城市與鄉村中進行整風整社、反右階級鬥爭,再度有大量的知識份子遭受迫害與鬥爭,人民武裝警察作為無產階級專政的工具,在這些鬥爭運動中自然扮演著中共打擊異己的打手角色。
2.9 中國人民公安部隊(1963.2—1966.6)
1963年1月16日,中共中央軍委與中國國務院公安部電令將「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名稱恢復為「中國人民公安部隊」的古老名稱,自2月1日起生效,唯建制與領導關係不改變,繼續由軍事系統和公安機關雙重領導。
從中國建國至今的近十五年中,這支公安或武警部隊名稱已更改過數次,顯示中共中央舉棋不定,不知道究竟應該將其歸到國務院公安部下負責維繫社會治安的力量,還是歸到中央軍委成為僅次於解放軍的另一支中國共產黨可以掌握與控制的第二武裝。因此頻繁更名這趨勢一直到中共建黨百年時也還是持續,武警的改編、改制、改名似乎永遠不會停止。
「中國人民公安部隊」於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各設一個總隊,專區設支隊,縣設中隊,此時已粗具後世內衛武警部隊之規模與形式。
2.10
解放軍獨立師、團、營、連(1966.7—1973.6)
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5月時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通過了《中共中央五一六通知》,其實就是毛澤東號召全黨高舉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大旗,徹底揭露混進黨、政府、軍隊的資產階級代表人物,特別是睡在身旁的「像赫魯雪夫那樣的人物」。
其實這時候發生的一切事情,背後所代表的意義就是毛澤東要打倒劉少奇,所以從剷除劉少奇的羽翼開始。其中最需要清除的就是羅瑞卿,因為他掌握公安部,掌握公安部隊也就是武警部隊,即使在60年代也已經是一股可以威脅中共政權統治的武裝力量,卻不掌握在毛澤東手上,而是在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的劉少奇手上。
劉少奇原本也是參加過長征與所有國共鬥爭的老革命老紅旗了,擔任過新四軍政委、抗日時期任中共中央中原局書記,國共內戰時任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與中央軍委副主席。中共建政以後主持推動起草土地改革法,一直晉升到國家主席。可是劉少奇反對毛澤東提倡的三面紅旗、四清運動等,持「反冒進」的立場,與當時總理周恩來一致;卻是與當時巴不得一切都冒進、一切都超英趕美的毛澤東立場不合,最終與毛澤東決裂,並在文化大革命初期成為毛澤東打倒的主要目標。將他定為「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叛徒、內奸、工賊等,決定要「砲打司令部」。
1964年毛澤東已經在批評黨內對社會主義教育運動有錯誤作法,也指責有的中央機關搞「獨立王國」,以及黨內有修正主義危險等,就是在為日後鬥倒劉少奇、周恩來鋪路。1966年毛澤東煽動起文化大革命這場海內外公認之十年浩劫,鼓動紅衛兵在全國進行破四舊運動——向一切舊思想、舊文化、舊風俗、舊習慣發動猛烈攻擊,打倒走資當權派,也就是當時掌權的劉少奇派系,並且禁止軍警對革命學生進行打壓,解放軍總參謀部發出《關於絕對不許動用部隊武裝鎮壓革命學生運動的規定》、《關於嚴禁出動警察鎮壓革命學生運動的規定》。對比日後1989年學生慘遭無情鎮壓的的六四天安門事件,相當諷刺,也證明了學生僅僅是當權者爭權的工具罷了,千萬不要自以為是地將自己當作引領潮流的主體。
不過除了學生之外,當時中共黨內也開始相互批鬥,各派系也開始對內團結,對外開戰,除了文鬥以外也開始使用武鬥手段;毛澤東身邊的人與敵對派系的人通通開始相互批鬥,甚至搶劫駐軍武器裝備用來武鬥。這是一場比鎮反還要無情與嚴重的有目的性政治運動,為期十年,從一開始鬥劉少奇,到後來鬥一切與毛澤東作對的勢力,甚至把中華文化傳統與底蘊都鬥光了。
毛澤東在1968年中共八大十二中全會將劉少奇永遠開除出黨,撤銷一切職務並拘禁於開封,完成他發起文化大革命第一目標。
大家恐怕覺得奇怪,為何做為國家主席的劉少奇還能被毛澤東鬥倒?原因是在1945年對日抗戰勝利後,中共舉行七大並制訂黨的最高領導人為「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簡稱「中共中央主席」,這個職位一直到1982年才被撤銷,改由「中共中央總書記」為最高領導人。所以毛澤東在1959年辭去國家主席職位交給劉少奇擔任後,其仍然繼續擔任黨的「中共中央主席」與「中央軍委主席」,等於黨與軍還是掌握在他手上。所以劉少奇雖然掌握一部份黨、軍與國務院,還是無法鬥贏毛澤東而敗下陣來。
而事件運作到最後,連一向是毛澤東跟屁蟲與舔狗的林彪也一併被毛澤東給打倒清洗,在逃往蘇聯的路上因飛機失事而墜毀身亡。更別提鄧小平、周恩來等等老同志,通通被鬥下台,中共黨內毛澤東唯我獨尊。
當時中國共產黨「中央書記處」多人遭受批判,時為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兼中央軍委秘書長的羅瑞卿,即被列為「彭、羅、陸、楊(彭真、羅瑞卿、陸定一、楊尚昆)反黨集團」之一,被加上「篡軍反黨」的罪名,遭撤銷職務並進行調查,公安部隊被定位為羅瑞卿的黑部隊,因此遭到整肅。
依照毛主席的指示,中共中央與中央軍委決定自7月1日起撤銷「公安部隊」這個兵種,統一整編進中國解放軍,公安部隊的領導機關則改編為「第二砲兵」的指揮領導機構。
全國的公安部隊分別整編為獨立師、團、營、連和縣、市中隊,歸各省軍區或衛戍區(警備區)建制領導,勉強地維護公安部隊這個中國專政工具的存在。
公安部隊在明面上暫時改編進解放軍,但解放軍當然不待見他們,因為以國防軍為傲的解放軍,自然不會看得起只會端槍站崗的類似警察兄弟部隊,公安軍整編為解放軍獨立師、團、營、連並繼續存在,也是以異類型態存在於解放軍序列中,受人排擠,不可能融入解放軍的圈子。
在中國全國腥風血雨的「造反」狂潮中,共軍也在造反派「砲打司令部」、「無產階級奪權」等號召下受到一定程度的波及,然而槍桿子的實力畢竟不容小覷,1967年1月下旬,在一次中共中央軍委常委會上,林彪提出要在軍隊中搞所謂的「大民主」,也要在軍中造起反來,結果遭到幾位軍委副主席元老葉劍英、徐向前、陳毅、聶榮臻等解放軍老元帥極力反對,並合力起草了《軍委八條命令》,保持了解放軍的中立。
林彪與江青的四人幫在文化大革命期間同時掀起「砸爛公檢法」的浪潮,中國全國的公安工作與審、檢體系遭受到嚴重的干擾與破壞,公安部隊被汙衊為羅瑞卿的黑部隊,各地法院、檢查院與派出所皆被破壞而陷入癱瘓。
但其實,公安武警部隊陷入政爭是很正常的,因為中共領導人向來是身兼中共黨總書記、國家主席與中央軍委主席三個職位,卻不包括國務院總理,因此凡是有政爭,幾乎都是國務院總理對上中共最高領導人這樣的對峙局面,公安武警部隊向來歸國務院的公安部轄管,就不可能不涉入高層政治鬥爭。
而在政治上凡是想要挑戰中共最高領導人的個人或勢力,除非自己出身軍方,與解放軍有淵源——如1989年時鄧小平以軍方元老身份挑翻、罷黜中共總書記趙紫陽,否則勢必得要試圖掌握公安、武警這個公檢法體系的武裝執法機構,才能有底氣向掌握解放軍的最高領導人發起挑戰。
不過林彪是軍方元帥,調動得起解放軍,乾脆就用解放軍鎮壓被敵對勢力掌控的武警部隊,將武警打為羅瑞卿的黑部隊,這也不過就是政治鬥爭的話術,真要與解放軍打起來,真能勇往直前的武警有多少?
總之文革期間,公安武警部隊作為被打倒的黑部隊,待遇可想而知,不過作為一個武力執法的部隊,還是不容忽視的一股力量,只要能掌握在手裡,沒有一個領導人會討厭執法紀律部隊的效忠。
2.11
人民武裝警察(1973.6—1983.4)
文革中、後期,公安部隊又由解放軍系統逐步回歸公安部門領導與管理。1973年6月8日,中國國務院與中共中央軍委決定將全國的邊防檢查站交由公安部門建制領導,1975年10月15日又決定將縣、市邊防中隊交歸公安機關,改為「人民武裝警察」,由軍事系統與公安機關雙重領導。
1976年則將沿海的獨立師改為「邊防武警總隊」,邊防、內衛等公安部隊逐步脫離解放軍系統,並為之後納入武警序列打下基礎。
鄧小平時期(1976-1989)
1976年毛澤東壽終正寢,為期十年的殘酷文革隨之結束,四人幫勢力遭到粉碎,華國鋒暫時掌權,鄧小平則再度復出。1978年12月18至22日,在鄧小平掌權下的中共國召開十一屆三中全會,批判了華國鋒為首的保守派「兩個凡是」的政治方針,從此停止使用「以階級鬥爭為綱」的口號,將全黨工作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全會同時通過了恢復鄧小平領導職務的決定,從此鄧小平「改革開放的大方向」取代了華國鋒保守的「兩個凡是」論點,恢復了中國共產黨傳統上所謂的「民主集中制」與「集體領導原則」,也曾為許多冤假錯案摘掉帽子,但已有難以數計的人在這場文革風暴中失去了過去與未來。
中國十一屆三中全會確定軍隊建設重點,黨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與國務院也先後對治安工作和公安體制改革等方面作了一系列重要指示。1978年3月,第五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兵役制問題的決議》,開始實行義務兵和志願兵相結合的兵役制度,解放軍與人民武警部隊一體適用,武警開始朝著偏向軍隊的體制發展。
1981年6月27至29日中國召開十一屆六中全會,一是通過了《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定》,對多年來「左」傾錯誤和毛澤東晚年的錯誤作了分析與批判,但也同時維護了毛澤東思想作為黨指導思想的地位,以免中共的統治基礎受到動搖;二是調整中共中央領導人馬,死守毛澤東思想的華國鋒被剝奪中共中央主席與軍委主席的職務,由胡耀邦接任中共中央委員會主席,鄧小平則擔任中央軍委主席,然而實際掌握大權的是鄧小平。因此在中共黨中央變成「槍指揮黨」的狀態,是中共大忌,可是鄧小平江湖地位實在太高,黨內無人可與其比擬,只好他想怎麼做就那麼做。名義不重要,重要的是關鍵時刻,大家是否與他站在一起。
鄧小平的上台,為中國揭開改革開放的序幕,可以說如果沒有改革開放的四十年,中國也不會有今天的經濟實力與科技能力;雖然在過去四十年中國有許多機會走上政治改革的道路,即便不可能讓其成為像北歐的社會主義國家那麼進步,但至少人民的智慧與想像力、以及各方面的自由應該可以得到釋放,進而催出更強大的生產力,可惜事與願違。改革開放四十年後的中國達到經濟繁榮、社會富裕,但政治控制卻是日益緊縮,迫使有創造力、期盼自由的人民甚至是高官權貴的家人與子女,只能大批地移民或外逃到與中國對立最為嚴重的美國,去追尋在中國得不到的自由。
2.12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1983.4)
1982年3月12日中共黨中央在《關於人民武裝警察管理體制問題的請示報告》、《中發【1982】30號文件》中決定將全國「內衛執勤部隊」移交公安部門領導管理。同年6月19日再度決定將內衛執勤部隊與1973年、1975年移交的「邊防部隊」、縣市中隊及原來實施義務兵役制的「消防警察」統一起來,重新組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同年8月,公安部召開「武警部隊組建工作會議」,並於次年1983年4月5日於北京成立「中國人民武裝警察總部」,並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繼成立武警總隊,各地(市、州、盟)公安處成立武警支隊,各縣(市、旗)成立武警大隊或中隊。
可以說現代意義的中國武警部隊至此大致成形,內衛部隊在各個省市建立武警總隊、在各市州盟建立武警支隊,在各縣市旗建立武警大隊或中隊,武警部隊由上到下的整體架構,在1983年基本成形,後世幾乎也沒有再做變動,一直到40年後的2023年,中國武警內衛部隊的整體架構也是這個模樣。
只不過主幹四十年來沒有大變化,枝葉卻是來來去去,不時有特殊單位過來依附、掛名、寄生,也不時有單位又被劃分出去成立別的單位等等。但那些枝葉的變化不太重要,武警部隊的主幹就是從上而下分佈在各省、市、縣的內衛部隊,既與各地的公安警察體系平行,成為公檢法體系——就是公安、檢察、法院,以及黨紀檢部門深入基層的第二套備用執法部隊。與解放軍平行,但更加更深入基層,可用來第一時間平定內部騷亂與危及共產黨執政的意外事件應處之快速打擊部隊。
以清朝時期為例,解放軍就是根正苗紅的八旗駐防部隊,公安部所屬之各地人民警察就是清朝時候各府縣的衙役、捕快;武警部隊就是綠營兵,上可協助八旗抵禦外敵,下可協助府縣搜緝匪盜、鎮壓各地造反苗頭,不管是白蓮教、義和團或是其他外來宗教(或中共認定之外來邪教)欲起而造反或維權,武警(綠營兵)的武裝足夠鎮壓反叛了,又不至於要動用貴重的八旗(解放軍)。
1983年嚴打
1980年代開始,隨著經濟快速成長與改革開放,法規鬆綁,中國的人心也隨之浮動起來,窮怕了的中國人想盡各種方法要快速發家致富,於是黑道團夥、詐欺、強盜、搶劫等各種治安案件大量增加,嚴重威脅還在轉型中的中國社會。
有時為了處理武器裝備強大或人數眾多的犯罪幫派,公安機關必須商請解放軍駐軍出動助陣,否則以人民警察的手槍警棍,到時候誰被誰剿了都很難說。但解放軍是野戰作戰部隊,熟悉大兵團陣地戰,對城鎮戰、治安戰卻不擅長,也不可能令其開著坦克對民居開炮。
因此,之所以在1983年建立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也是想建立一支專門用來處理內部社會治安特大案件的隊伍。
2.13
水電、交通、黃金、森林部隊編入武警(1984年)
武警部隊屬於國務院編制序列,由國務院與中央軍委雙重領導,但武警總部主要接受公安部的領導和指揮,總隊及其以下的武警部隊接受同級公安機關的領導,因而武警依法屬於公安機關的組成部分,武裝警察與司法警察、勞動教養警察、國安警察等並列為人民警察的警種。列入公安機關序列,屬於「人民警察」的一個警種,是一個武裝比較齊全且較偏軍事性的一個警種。
1984年,原隸屬於解放軍基建工程兵序列的「水電、交通、黃金部隊」及幾個森林面積較大省份自組的「武裝森林警察部隊」,自原先解放軍的編制中剝離,一齊改編列入「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編制序列。
同年5月,中國第六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實行以義務兵為主體、義務兵與志願兵相結合、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同樣適用於解放軍與武警部隊。
此外,當時中國對外處境較為改善,沒有毛澤東時代嚴厲批評蘇聯修正主義路線而導致的中蘇共決裂與進一步的中蘇共邊界交火、在國際上中蘇共各自拉攏社會主義陣營國家而相互敵對等等,隨著赫魯雪夫與毛澤東的死去,中蘇共之間的仇恨減輕不少;加上1979年蘇聯發動阿富汗戰爭,這場戰爭連打十年,蘇軍深陷阿富汗複雜地勢與滿地游擊隊的泥淖中不可自拔,沒有心力再繼續與中國敵對,何況都是共產主義,只是路線之爭而非敵我矛盾,竟造成美國拉攏中國共同夾擊蘇聯之共產陣營分裂至此,如此不符合共產主義國際路線的情況,是應該避免且予以修正的。
總之中國的國際處境在1980年代處於十分和平且和緩的狀況,美國是盟友、蘇聯忙於阿富汗無暇東顧、印度處於發展階段無心與中國競爭、與越南邊界有點爭端衝突但無傷大局等,當時的實際領導人——中國軍委主席鄧小平遂做出了軍隊建設指導思想的戰略性大轉變。充分利用可預見較長時間內不會發生戰爭的和平環境,在著眼國家經濟建設大局的前提下,抓緊時間進行有計畫、有步驟的以「現代化」為中心的基本經濟建設,提高中國黨政軍系統的軍政素質。
圖2-10 復出的鄧小平在1979年訪問美國
其實就是不要再耗巨資養幾百萬裝備落後的大軍應對蘇聯可能之侵略,而將養軍的經費改用來大力發展經濟建設。為實現此一巨大的戰略轉變,1985年6月中共中央與中央軍委做出「裁軍一百萬」的重大決策,對外聲稱是要將節省之人事經費用於軍備的改良與獲取先進軍事科技上,其實就是要藉機裁汰冗員與不合乎效益的大量武備落後之部隊。鄧小平代表中共中央鄭重宣佈解放軍裁減員額一百萬,計畫至1987年基本完成,部分裁減的中國解放軍則移交到武警部隊。
不過這還只是一小波,1996年解放軍一次移交十四個乙種師給武警部隊成為武警機動師,才是真正的編制大移轉。
2.14
六四事件清場武警未成主力
1989年4月至6月間,北京發生學生民主運動,大學生由紀念已故中共總書記胡耀邦的遊行,演變到後來成為要求中國進行改革的示威浪潮,並在天安門廣場進行大規模絕食抗議,政府怎麼讓步妥協都無效。
以鄧小平為首的部分中國元老領導人決心進行鎮壓,但是輕裝的武警部隊無法有效掌握狀況,因此中國調集解放軍重裝備部隊進入北京,由解放軍北京軍區第24集團軍、第27集團軍、第65集團軍、第63集團軍組成戒嚴部隊,武警北京總隊在外圍進行設置哨所路障,管控人員出入之任務。由於6月3日解放軍的彈藥車被學生攔截,取得相當多槍枝彈藥,眼見情勢嚴重化,軍方大老包括鄧小平終於在6月4日下令進軍,解放軍部隊以槍、砲、坦克一舉完成了對天安門廣場的血腥「清場」,粉碎了中國當時領導高層定義的所謂「反黨反革命動亂」。
圖2-11 軍警攔阻民眾,美聯社
圖2-12 六四天安門事件抗議民眾人牆阻止解放軍進逼
圖2-13 軍隊與民眾在人民大會堂前的對峙
這次動亂是對於中共政權與軍隊的一次考驗,但顯然黨中央軍委,尤其是軍委主席鄧小平還是對解放軍更有信心,因此居然將原本應該是武警部隊負責的弭平內亂任務交給應該是抵禦外敵性質的解放軍來負責,這是對武警部隊最大的羞辱與不信任。武警北京總隊呢?武警河北總隊呢?為何武警部隊無法讓中央軍委信任它有解決動亂的實力?卻直接指揮解放軍來解決?
明面上動用警察性質的部隊對付抗議暴動的人民,向來是世界各國的通例,就像台灣也是動用保安警察總隊或憲兵來因應民眾陳情抗議事件,幾乎沒有哪個國家是以國防軍、正規軍陸軍裝甲部隊對自己人民開火鎮壓的,若是如此,何須建立警察隊伍呢?如人民警察、武裝警察這類的警察部隊才有對內執法權,鎮壓人民違法行為才是合法的行為,解放軍這樣的正規軍並沒有司法警察等執法資格,並沒有對內鎮壓、處理不法情勢的合法資格。
以天安門事件為例,就算中央軍委認為人民警察與武警部隊都抵擋不住示威人群,可以等到真擋不住時再升級動用解放軍上場,方為正道;但中央軍委完全不動用武警,直接動用解放軍重裝備坦克、裝甲車上場鎮壓,弭平動亂,雖然速度彷彿快刀斬亂麻,但形象不佳。原本應該是保家衛國的解放軍、保衛人民幸福福祉的軍隊,結果與其本來應該保護的人民,也可以說與解放軍實力完全不對稱的人民打了一架,即便贏了手無縛雞之力的人民,也委實沒什麼好自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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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械種類
使用型號
備註
自動步槍
81式突擊步槍(上一代)
95式自動步槍QBZ-95(新生代)03式自動步槍
衝鋒槍
79式、85式衝鋒槍
機槍
81式班用機槍
95式班用機槍
88式輕重兩用機槍
狙擊步槍
79式、85式狙擊步槍(上一代)
88式狙擊步槍(新一代)
手槍
92式9釐米手槍
弓弩
裝甲車
防爆裝甲車
大口徑武器
40火箭筒、無後座力砲
單兵武器
催淚瓦斯彈、閃光彈、煙霧彈
機動師專屬
59式坦克、107式火箭砲、輪式裝甲車、直升昇機
中國海警
艦砲、機槍、防空導彈、水砲、水雷等
(一)步槍
在公安軍時代,基本上連解放軍都是使用五花八門的武器,更別提公安軍。一直到1956年定型生產的56式自動步槍,又稱56式衝鋒槍,解放軍與公安軍才開始使用制式槍械。
圖1-44 仿製蘇聯AK系列國產化的56衝鋒槍,維基公有領域
95式自動步槍
目前武警部隊戰鬥員一般隨身使用的戰鬥步槍為1997年開始列裝部隊之中國國產5.8釐米口徑之95式自動步槍(QBZ-95),取代了過去普遍列裝的1981年中國設計定型的7.62釐米口徑之「81式」突擊步槍。
圖1-4570 81式突擊步槍,維基公有領域
圖1-46 新95式自動步槍,維基公有領域
遭取代的81式步槍是95式步槍全面列裝解放軍與武警部隊前之上一代中國主要單兵武器,設計上也是基於更古老的56式步槍而更新設計成7.62*39釐米蘇聯口徑的中間型威力步槍彈,有射擊精度高、結構簡單緊湊、機動性佳、火力猛、壽命長、重量輕等優點,能一槍多用,亦能裝上榴彈發射器發射各種榴彈。
而新的95式自動步槍採取法國法瑪斯步槍類似外型的犢牛式設計,槍身較短,適合亞洲人使用,其口徑改為5.8*42釐米小口徑步槍彈,雖然槍彈威力比不上81步槍的7.62釐米,但是彈匣可以裝載更多子彈,有30發彈匣與75發彈鼓可選擇,單兵也能攜帶更多子彈前往戰場。另外口徑小也代表後座力降低、射擊精度提高、加上95槍族使用大量工程塑膠,使槍體重量降低,減輕士兵的負擔。
圖1-47 03式自動步槍,採彈匣在前的傳統設計,維基公有領域
03式自動步槍
03式自動步槍是為因應許多人無法適應95式步槍彈匣位在槍枝後面的設計,而再度改進生產的最新型軍用自動步槍,彈匣在槍機之前,恢復正常步槍的樣子,成為解放軍與武警部隊採用的制式步槍,同為北方工業公司生產,口徑5.8*42,與95式相同。
20式新槍族(QBZ-191)
圖1-48 20式自動步槍,維基公有領域
圖1-49 20式狙擊步槍,維基公有領域
2022年底中國兵器集團又推出20式新槍族,一樣是5.8釐米口徑,較上一代03式自動步槍更為輕巧,各種導軌裝置更齊全、可靠性高,可在各種地形環境狀況下使用,便於攜帶;彈匣採透明式設計,可清楚看出剩餘彈量等。但這支新步槍目前還只換裝少數部隊,如西藏邊防部隊,大部分部隊尚未使用,未來將全面取代現役的95式自動步槍。由此可見,中國步槍的發展趨勢還是偏向傳統型的彈匣在扳機前方;而95型步槍彈匣在扳機後方的新穎設計,顯然並未受到中國軍方的青睞與習慣。
無論如何,我們可以看出中國各部隊槍枝的口徑已經從過去的7.62釐米主流轉向為5.8釐米。好處是子彈變輕,士兵可以攜帶更多子彈在身上,就算被敵軍俘虜了己方的槍枝,其也沒有相對應的子彈供應,就無法使用這樣的俘獲槍枝;但相對的,我方也無法使用俘獲的敵方子彈為己所用。
武警的步槍是跟著解放軍一起更新換代的,這樣後勤體系子彈可以相互支援,是好事;而舊的81式退下來之後,也可用於打靶或給預備役使用。
(二)衝鋒槍
武警部隊使用79式與85式兩型衝鋒槍。79式衝鋒槍是中國自製的第一代衝鋒槍,1979年設計定型,用來裝備空降兵、偵察兵、公安特警和武警部隊,槍托可折疊,有效射程200公尺,彈匣可裝20發子彈,口徑為7.62釐米,槍重僅1.9公斤。
圖1-50 79式衝鋒槍,維基百科
圖1-51 85式7.62釐米口徑輕衝鋒槍,維基百科
85式衝鋒槍則是一款輕型微聲的衝鋒槍,有效射程200公尺,彈匣可裝30發子彈,口徑7.62釐米,槍重1.95公斤。85衝是1980年代由中國北方工業公司研發生產的軍用衝鋒槍,用以取代64式與79式衝鋒槍。外表與結構簡單簡潔,與英國二戰時期的史登衝鋒槍有點異曲同工之妙。
(三)手槍
「64式手槍」是中國軍工業建政以來自行設計的第一種手槍,1964年設計定型,主要裝備部隊指揮員與公安部門部隊。這是一種自動手槍,口徑為7.62釐米,射程50公尺,彈匣容量為7發子彈。
圖1-52 64式手槍,維基百科
「77式手槍」是解放軍指戰員和公安部隊的新型自衛武器,由北方工業公司生產,供團級以上指揮員使用,射程50公尺,口徑為7.62釐米,彈匣可裝7發子彈,在1978年設計定型,並有一系列的改良型陸續出現。這種槍枝後來被犯罪份子大批偷渡運送到台灣,在台灣俗稱為「黑星手槍」,曾經造成台灣值勤員警多人傷亡。
但這把槍也有一個很大的設計缺點,就是撞針內包、也沒有「彈膛有彈指示器」,因此完全從外表無法看出槍膛中是否已有子彈上膛,所以黑龍江邊防武警綏芬河邊檢站於2016年7月6日發生一名士兵77式手槍走火,不慎打死另一名士兵的慘劇。解決此缺點的唯一方法就是射擊前再上膛,但戰場之適應性就會相當差。
圖1-53 77式手槍,維基百科
「77B型9釐米手槍」使用國際上通用的9釐米口徑手槍子彈,有效射程為50公尺,彈匣容量為9發。
圖1-54 77B式手槍,維基公有領域
「77B2型9釐米手槍」的設計保留了77B型手槍原有的特點,又使該槍更安全可靠,研製出一種具有有彈量指示器、能容彈15發的雙排彈匣。
「NP20型9釐米手槍」是在77B型手槍的基礎上,根據實際使用情況,增加了擊針保險機關,並改進照門可調機關。NP20型手槍彈匣容量為9發,使用壽命為5,000發。
圖1-55 91式匕首槍,維基百科
「91式7.62釐米4管匕首槍」是中國自行研製、組裝並獲得國家發明專利的產品,是解放軍偵察兵和武警特警部隊配備的新一代武器。它具有剪、鋸、銼、開罐頭、瓶蓋等多用途功能;而且能發射軍用手槍彈,將冷熱兵器融為一體,因此它既是匕首,又具有手槍的功能。該槍匕首刃長140公分,採半自動射擊,使用7.62釐米手槍彈,有效射程10公尺,使用壽命為2,000發。
這個匕首槍看起來是個類似瑞士刀的工具組,威力不是很大,但好處是功能多元。其主要用途應該是當作工具組使用,因為當成武器的話,射程與威力都有限,對敵方無法造成任何威脅;而且結構像玩具一樣簡單,作為槍枝使用太容易走火或炸膛,對使用者的安全難以保障。不如給特種部隊直接配一把大型軍刀,在叢林或野外時還可以當開山刀使用,劈柴狩獵兩相宜。
(四)狙擊槍
今日的武警部隊使用85式與79式兩型狙擊步槍。
圖1-56 79式狙擊步槍,維基公有領域
舊型的79式半自動狙擊步槍槍重3.8公斤,有效射程1,000公尺,口徑7.62公釐,彈匣可裝十發子彈,裝上刺刀還可行白刃戰。此型槍枝是一種適合邊防哨所與特警狙擊手使用的單兵狙擊武器,係仿自對越南戰爭時繳獲的蘇聯製卓卡諾夫狙擊槍(Dragunov SVD),並且一旦開發成功後馬上投入對越南的邊界戰爭使用。也就是79狙之後,中國的解放軍才總算擁有第一款狙擊步槍,過去的解放軍是沒有狙擊步槍這種武器與編制的。
狙擊槍無法拿來肉搏戰使用,尤其重量有近4公斤,除非是藍波或機器人才有足夠的力氣。
圖1-57 85式狙擊槍,知乎
圖1-58 武警射擊85式狙擊槍,知乎
85式半自動狙擊步槍,槍重4.4公斤,有效射程達800公尺,口徑7.62公釐,彈匣可裝10發子彈。
85狙與79狙其實是同一把狙擊槍,性能與外型設計皆相同。79狙是設計定型時的型號,而85狙是生產定型時的型號,這兩把狙擊槍是同一系列但不同時期的型號。
這把槍的特色除了重之外,還有他的後座力強,以及槍枝本身與瞄準鏡的結合並不牢固,射擊帶來的震動會導致後續準度下降。
此外79狙與85狙使用的彈藥是通用型53式7.62毫米機槍彈,會有200米打不準的情況,最後使用7N1型專用專用狙擊彈(彈頭更重,彈尾流線型)才改善。雖然困難重重,但整體來說效果不錯。即使如此,想要拿這大塊頭拚刺刀是不切實際的作法。
(五)榴彈發射器
1、30公釐自動榴彈發射器
中國對自動榴彈發射器的仿製和研製工作是從80年代初開始的。現已有30公分、35公分、40公分等各種口徑、不同型號的榴彈發射器。
中國武警部隊使用30釐米自動榴彈發射器,能對可見目標直接瞄準射擊;也可像迫擊砲那樣採用間接瞄準進行曲射,射程50至1730公尺。
2、35公釐防暴榴彈發射器
武警部隊使用防暴榴彈來應付群眾騷暴亂事件,使用的防暴榴彈發射器有QLL91式肩射型與QLG91A式81步槍槍掛型兩種,彈種則有可使人體淚眼模糊、呼吸困難而失去抵抗能力的催淚彈、產生巨大震波使人失去知覺的爆震彈與產生巨大閃光而使人暫時失明的閃光彈等,射程可達300公尺以上,遠大於暴動群眾石塊攻擊的範圍,也比西方國家常見的警用催淚槍射程來得遠,精度亦佳,因此為武警部隊處理群眾事件之最佳利器。
3、38公釐防暴槍
38公釐防暴槍也是中國國產的裝備,2006年通過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設計定型審查,是一種單管大口徑轉輪手持式滑膛武器,六發轉輪彈巢供彈,可發射動能彈、催淚彈、染色彈、煙霧彈、橡皮彈、爆震彈等低殺傷性彈藥,射程有100-130公尺,但是並沒有致死性,因此成為大陸非警方之保全人員可以使用的裝備;中國各地的銀行警衛亦皆採用此型防暴槍以對付可能之襲擊者。
圖1-59 38公釐防暴槍,維基百科
由於此型防暴槍構造簡單、便宜,彈重僅148克,可槍射與手投,性能可靠且穩定,可望大量生產與裝備武警部隊,成為武警在群眾鎮暴任務時的基本配備。
(六)火砲
武警部隊亦有少數部隊配備有輕型火砲,計有:(一)PD87式八二釐米迫擊砲、(二)65式八二無後座力砲、(三)69式四〇公釐火箭筒等裝備。
圖1-60 69式四〇公釐火箭筒,維基百科
另北京總隊十一支隊第一中隊為禮砲中隊,肩負首都禮砲鳴放任務,並自1997年6月19日起使用中國兵器工業總公司第二四七廠研製的「九七式禮砲」執行任務。九七式禮砲是在第四代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的86式禮砲基礎上改良研發出來的第五代禮砲。
其實中共建政剛開始,還無法自己造砲,是直接拿從日軍繳獲的九二山砲來充當,之後所有中國國產的榴彈砲可能都被拿來當過禮砲。
方法很簡單,只要裝上彈藥包,不要裝彈頭,打起來聲光震撼效果佳即可。而當禮砲打也是一種最好的推銷,外國元首到中國接受禮砲致敬後,若是覺得禮砲不錯,也可以訂購幾門回去給自己國家的軍方試用看看。
圖1-61 97式禮砲
在97式禮砲後,中共又改良出第六代禮砲,也就是08式迎賓禮砲,沿用迄今。禮砲其實就是發射空包彈,要打出聲光效果,但不能打出彈頭。不過從製作禮砲的更新換代與工序,就可以知道一個國家自行生產的砲兵裝備武器的好壞。
12噸級WJ94重型輪式警用裝甲車
現今社會犯罪分子大量使用槍械犯罪,經常給追擊、圍捕的武警帶來傷亡,因此武警需要裝備具備強大防彈能力的警用裝甲車用來追擊、圍捕,以儘量避免武警的傷亡。
改良自解放軍WZ551A型裝甲車的武警12噸級WJ94(六輪)、WJ03(六輪)、GA06(四輪)三種警用型號之重型輪式警用裝甲車因此受到採用並於90年代中期開始列裝解放軍部隊,也大量配發到各武警內衛部隊,成為武警的攻堅利器之一。
此型警用裝甲車配有一挺機槍,一個15管的防暴彈發射器,還有強力燈、警燈和高音喇叭等警用配備;其鋼板亦足以抵擋槍彈,至於抵擋投過來的石塊自然不在話下;對騷亂中常遇到的汽油燃燒瓶也有防護作用,因此此型警用裝甲車是目前保護武警免遭傷害的最佳選擇,也能在必要時發揮撞擊犯罪份子車輛的鐵鎚功能。
圖1-63 武警WJ03型裝甲車
圖1-64 武警08型裝甲車接受校閱,維基百科
08型裝甲車改裝自92步兵戰車,專門給武警特種部隊使用,是中國WZ551系列6*6輪式裝甲車底盤,砲塔上有12.7釐米機槍與榴彈發射器;此外也加裝警用聲光設備,完全可勝任城市反恐作戰之需求。
這款警用裝甲車就是解放軍的92步兵戰車,或稱裝甲輸送車,除了駕駛與砲手外,可另外搭載9名兵員。由於武警部隊是對內的內衛部隊,這型裝甲車就是武警最厚的攻堅盾牌。車體為全封閉式裝甲鋼焊接車體,車首裝有楔型裝甲鋼,能夠直接撞翻一般車輛、路障、穿越民用建築牆壁等。速度最快可達每小時85公里,還可靜水浮渡,是多功能軍警用車輛。
圖1-65 武警裝甲車可從後搭載9名兵員,後掛網架可裝載士兵背包等雜物快速前進佈署
801履帶式森林消防車
武警森林部隊執行林區與草原區的護林防火滅火任務,使用的裝備除了少數的軍用裝備外,多為專業性的消防滅火裝備。
武警新裝備的YD801履帶式消防車改裝自大陸國產的531型裝甲車,車上裝載水泵、水袋等消防器材,成為能夠適應各種地形的森林消防車,它憑藉著大馬力柴油引擎,能夠運載十五名消防警察與其他消防裝備,進入崎嶇難行的山區叢林,浮渡河流穿越小溪,執行森林滅火任務。
圖1-66 森林武警配備之YD801履帶式消防車,維基百科
而此型車輛也可改裝為防暴水砲車,通常滅火水砲車外面會裝有許多供消防員攀拉的扶手與踏板,但防暴水砲車外表則特意做得非常光滑,以防止騷亂者爬上車。
(三)重型排障車
由中國國產EQ-245越野卡車底盤改裝而成的重型車輛,總重10.1公噸。
2.1 前建政時期「工人糾察隊」
中共1921年創黨,起初的武裝係藉由「國共聯合」而藏身在國民革命軍中之一部分,還加入北伐行列消滅割據軍閥勢力。
至1927年國共分裂,中共省悟到建立自屬軍隊的重要性,因而建立「工農紅軍」以奪取政權。自建軍以迄1949年正式建國,在長達二十多年的「土改」、「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的歲月中,中共的政權一直處在條件艱難、貧困的農村偏遠地帶,為應付艱困的環境與強大的敵人武裝力量威脅,並求自身持續的生存、發展與壯大,中國共產黨遂依據不同時期之實際需要,組建其生存需要之警備保安力量。
早在中共於國民政府時期開始在農村地區奪取政權,進行所謂「新民主主義革命」、「土地革命」的時期,中共政權在各紅色根據地就開始創設保護領導人的警衛機制,如各地工農紅軍下屬之「工人糾察隊、警備隊、警衛團、赤衛隊、保安團、保衛隊、政治保衛隊、除奸團、中央特科」等,雖名稱依各地與各時期而有異,然皆肩負著保衛中國共產黨首長、警衛機關、肅清特務漢奸、看押罪犯與維護社會治安等任務。
圖2-1 1927年上海工人糾察隊,共青團史料館
1931年,中國「江西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工農民主政府」成立,制定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政治保衛局組織綱要》、《國家政治保衛局特派員工作條例》、《鄂豫皖區蘇維埃政府革命法庭組織與政治保衛局的關係與區別》、《西北政治保衛局暫時組織綱要》、《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地方蘇維埃暫行組織法》等法規條例,建立起屬於共產黨控制下的地方警察與保安武力,如黨中央之「政治保衛大隊」等即是此類型的部隊。
圖2-2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旗,維基公有領域
圖2-3 印有列寧圖樣的中華蘇維埃共和貨幣,維基公有領域
中國於1932年6月設立「瑞金衛戍司令部」;1933年成立「中央警衛師」,隸屬於瑞金衛戍司令部,擔任中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的安全警衛與守備任務。1938年5月則於延安成立「警察隊」,歸延安市公安局領導,主要任務在防止敵特份子刺探中共的黨、政、軍情報,保衛領導同志和工作人員的安全,維護延安的社會秩序。
在對日抗戰期間,各中國控制下之蘇區、抗日根據地和解放區,先後建立不同名稱的執行公安保衛任務的人民武裝力量。如1938年,陝甘寧邊區在綏德設立「警備司令部」,警備第一團擔負米脂、霞縣、吳堡三個縣;警備第三團則負責綏德、清澗、甘泉三個縣的守備任務;另有「警衛營」與「保衛營」負責延安之警備任務。1942年中國建立「中央警衛團」與「邊區保安團」,負責黨中央、軍委與邊區政府的警衛保安工作。
在解放戰爭(1945—1949年,即國共內戰)時期,中國在解放了的中等以上城市指定駐軍機關擔任警備司令部。在中國以農村包圍城市,到奪取中心城市的重大戰略轉變之際,對於控制地區的警備保安工作也陸續展開,在一些重要城市和戰略要地也陸續設立「警備區」。
1949年6月,中國成立「平津衛戍司令部」,並於1959年1月改為「北京衛戍區」,下轄有北京衛戍部隊。北京衛戍區屬北京軍區建制,同時是中國共產黨北京市委員會的軍事工作部門和北京市政府的兵役工作機構,受北京軍區和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雙重領導。設有司令部、政治部、後勤部等領導機關,下轄衛戍部隊,領導北京市各區(縣)人民武裝部;負責北京地區的軍事警衛、守備任務,開展民兵、兵役與動員工作,維護軍容風紀,協助地方維護治安等任務。
2.2 毛澤東統治時期的「公安部隊」
在中國的所謂「新中國」正式成立後,中共新政權仍然面臨內憂外患的嚴重威脅,國內也是百廢待舉的狀況,包括零星的國民政府殘餘部隊與游擊隊、許多敵視共產黨無產階級專政的地方地主勢力,或是盜匪、馬匪等幫派或宗族勢力、國內少數民族敵對漢族的勢力等都伺機而動;這還不包括在國土鄰近的越南、緬甸、印度等國家因為邊界未定所帶來的外來威脅。
中國共產黨實行的是一種黨國不分的體制,黨即是國,國即是黨。革命時一無所有,只有理想與報復時不怕犧牲生命;但是當建國掌握政權後,擁有的權力變多,人就會開始害怕死亡。為了保衛其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維護國內經濟建設與政治發展,並確保中央與地方各級黨機關與政府領導人的人身安全,順便維護社會治安、鞏固「人民民主專政」,中共需要一支能夠當保鑣的警衛力量。解放軍?打野戰、陣地戰可以,拿來當保鏢卻缺乏專業,且在政府機關門前架起機槍陣地與砲陣地也屬實不妥。如果找公安幹警呢?這些人民警察光是平日派出所中必須負責幾億人的治安與雞毛蒜皮的小事就相當忙碌,完全沒有時間進行組織性的演練或出任務。當時,公安部轄下有一支輕裝備的公安部隊——中國人民公安中央縱隊,即為最適合執行此類任務的部隊。
2.3
中國人民公安中央縱隊(1949年)
當時由羅瑞卿擔任部長的公安部,負責統轄全國的公安部隊,除了原先的公安部隊力量之外,也從已經打完仗的第四野戰軍抽調兵力、配合中央警衛團等,於1949年8月31日正式在北京成立了「中國人民公安中央縱隊」,司令員吳烈、政委鄒衍,下轄「公安中央縱隊第一師(原四野第160師)」、「公安中央縱隊第二師(原中央警衛團)」、「新中央警衛團(上述兩師之警衛團單位合編)」同時在較大城市與解放較晚的沿邊沿海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建立起公安武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政初期,自1949年起,解放軍幾乎攻克全部中國在大陸上之領土,但是不可能立即讓全民打心底服從共產黨的領導與統治。國民政府的殘存部隊與各地土匪或軍閥組織多如牛毛,因此解放軍也就開始「全國大剿匪」的行動,逐步剷除各地不服從共產黨領導的所有武裝勢力。
據統計,自1950年至1953年間解放軍共剿滅了240至260多萬所謂的敵、特、盜匪人員,中國國內情勢基本穩定下來,再沒有武裝抵抗共產黨的中大型勢力;而中國共產黨也完成了一項中國歷代史上難得的成就——近乎剿滅所有的土匪,包含傳統上地勢相當兇險的土匪窩,也都沒逃過,所有有名的土匪窩都斷了傳承,再無法禍國殃民;卻也造成許多無辜的人民慘遭池魚之殃,順便一起被清洗而喪生。
冤屈是無處可申訴的,因為中國共產黨從建黨以來,從未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說過一句抱歉,頂多日後幫你平反、恢復名譽;許多人的家人、朋友遭到各種政治運動迫害,要上訪、要平反、要賠償,基本上都不可能達到目的,就像古代的帝王一樣,既然主張自己授命於天,有天命,那黨自己是不會有錯的;要是有錯,那肯定是別人錯。不到山窮水盡,中國統治者是不會下罪己詔的。
2.4 中國人民公安部隊(1950年10月)
根據中國第一次政治協商會議在1949年9月29日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中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統一的軍隊,即人民解放軍和人民公安部隊,受中央人民政府革命軍事委員會統率,實行統一的指揮、統一的制度、統一的編制、統一的紀律」之規定,中國國務院公安部於1949年10月召開之首次「全國公安高級幹部會議」上制定了《整頓各級人民公安武裝的方案》,從1950年1月至5月,由公安部、各省公安廳、大城市公安局等根據此法案對公安武裝進行整編與擴建工作,以公安中央縱隊、地方公安武裝力量以及部分野戰軍部隊為基礎,組建了各地公安部隊,其實就是與人民警察隊伍並列的輕武裝部隊,由公安部指揮掌控。
在同一個時期,中國亦開始於邊境設立邊境管理機構與邊防部隊,1949年11月15日在公安部下成立了「邊防局(公安部第四局)」;大行政區之公安部設立「邊防保衛處(科)」;雲南、廣東、廣西、遼寧、吉林、旅大市等地成立「邊防保衛局(處)」等邊防管理機構,擔負對外口岸檢查、邊境治安管理的任務。
1950年6月,中國召開建國後舉行的第一次黨中央全會,即「中國第七屆三中全會」,在土地改革、財金、軍事、外交等各方面都提出了報告。聶榮臻也作了《關於人民解放軍整編問題的報告》,針對解放軍與公安部隊的建制有了初步的概念——基本上將540萬解放軍實施整編,陸軍編為400萬國防軍部隊與其餘公安部隊;前者負責對付外來侵略,後者負責肅清殘餘境內敵對勢力、維護社會治安、打擊盜匪、保護國家財產設施等。
1950年9月22日中央軍委發佈《關於成立公安部隊領導機構的電令》,統一全國公安部隊的領導,建立「中國人民公安部隊」,隸屬中國國務院公安部管轄;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毛澤東任命羅瑞卿為公安部隊司令員,編成二十二個公安師番號。
圖2-4 羅瑞卿擔任公安部部長之任命令,人民公安報
我們可以看到,公安部隊從剛成立時就已經是解放軍裁軍的緩衝區,通常是以師為單位退出解放軍序列,並編入公安部隊或之後的武警序列,減少突然裁軍可能會預見的抵抗情緒、甚至武裝反抗等問題。比如公安縱隊第一師即為來自東北的第四野戰軍160師改編而來;而公安縱隊第二師則由中央警衛團撥出人馬結合其他部隊人員成立,共同擔負重要中共領導人與政府要害機關之保衛工作。
羅瑞卿任第一任的「中國人民公安部隊」司令員兼政委,程世才任副司令員,李天煥任副政委,並相繼成立了「中南、華東、華北、西北、西南」五大軍區公安部隊和鐵道公安部隊的領導機構。
至1951年10月整編結束,共編有一個人民公安縱隊、二十三個公安師、十二個公安總隊、一個糾察總隊、一個警衛團、三個省公安團,及若干「公安大隊」、「公安中隊」、「公安隊」等正規公安部隊,共有十八萬八千人編制,但當時下轄部隊實際員額達到六十四萬人之多。負責各省內衛處突、邊防檢查與地方公安打擊犯罪等工作。
圖2-5 公安部隊中央縱隊成立大會,公安人民報
1951年解放軍開進西藏,表面上說的是和平解放,但對於不願服從的封建貴族則是幾乎殺光,不然就只能跨越喜馬拉雅山逃到印度去。中共將原先統治西藏的宗教貴族勢力一掃而空,解放原本多處於農奴地位的西藏藏人,照理來說並不是壞事。沒有中共進入西藏,就算印度已經脫離英國的殖民統治,不論是之前的英國還是獨立後的印度,早已對西藏虎視眈眈幾個世紀,在經營的幾百年間就多次想要把西藏割離中國,事實上在清末民初也幾乎要成功了。
但自從1951年解放軍開入西藏後,英國人與印度人就沒機會染指這塊世界的屋脊,而新生的共產中國也就因此與剛從英國殖民統治下取得獨立的印度與巴基斯坦接壤。雖然在奪取新疆與西藏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上已經將清朝巔峰期的領土都恢復得差不多,只缺已經變成社會主義兄弟國家的蒙古人民共和國,也就是外蒙古那塊。中共建政初期一面倒向蘇聯,不敢違逆蘇聯史達林的意思拿回外蒙古;但領土終究也已經達到一個巔峰,是之前國民政府蔣介石想都不敢想的統一局面。當然,這麼大塊的領土需要靠外防、內衛的力量來維持,才不會像清朝末期與民國時期一直處於軍閥武裝、地方勢力、宗族勢力四分五裂之狀態。
圖2-6 1951年開進拉薩城的第十八軍,維基公有領域
在當時的國際情勢方面,1950年6月25日韓戰爆發,北韓軍隊橫掃南韓,一度打到釜山,幾乎將大韓民國滅國;然而以美國為首的聯合國軍迅速介入,在麥克阿瑟將軍的率領下追奔逐北,兵鋒直指鴨綠江,不但迫使北韓軍隊被驅回北緯38度以北,麥克阿瑟將軍更公然聲稱要支援在台灣的國民政府軍隊反攻大陸。中國在情感上忍無可忍、戰略上勢所必須的情況下,順勢應北韓領導人金日成的請求,以「抗美援朝志願軍」的名義派遣軍隊,在志願軍司令員兼政委彭德懷的率領下跨越鴨綠江進入北韓。
1950年10月,中國人民公安部隊奉中央軍委命令,也組織「中國人民志願軍公安部隊」赴朝鮮半島參戰,同年的10月19日跨越了鴨綠江,10月25日就打響入韓的第一仗。
在韓戰進行中,中國志願軍公安部隊不是擔任第一線的戰鬥任務,而是與前線的解放軍戰鬥部隊協同配合,執行「維持戰地與後方治安、監視敵機、押運物資、保護交通運輸安全、清剿匪特、防空護路、警備城市、糾察執法和看押俘虜」等第二線輔助任務。
圖2-7 值勤中的中國抗美援朝志願軍公安部隊防空哨兵
圖2-8 中國抗美援朝志願軍公安部隊正押解敵軍
據統計,在戰爭期間共捕獲敵方特務、土匪629名,擊落擊傷敵機154架、捕獲敵機駕駛員7名、搶修被炸公路與橋樑一萬餘次、搶救敵機轟炸或掃射下的友軍傷員3,880餘員,有許多公安部隊的士兵也因而獲得功臣、模範、烈士等榮耀。不過到了1951年7月,韓戰即進入「邊談邊打」的階段,不再有大規模的衝突。
鎮反運動
在國內局勢方面,自1949年中國政權正式成立後,在大陸上除了少數打散的國民政府軍隊、游擊隊、外國情報員之外,在全國各地亦有多寡數量不等的土匪與犯罪集團,不僅危害社會治安,中國派駐各地的地方官員亦有許多遭到殺害的案例,對中國內部的統治造成了嚴重的威脅。
為徹底消滅匪患,中共中央軍委先後抽調解放軍6個兵團、41個軍、140多個師的主力部隊,結合新成立的中國人民公安部隊,展開大規模清剿土匪的鬥爭,此即「鎮反運動」,也就是中共政權1950年代初發動的第一場肅清反對勢力的政治性質的整肅運動。目的就是為了鞏固中共政權,任何有可能威脅到中共政權的勢力或個人,就是一個「殺」字,甚至連在國共內戰中投降解放軍、戰前投誠起義或主動歸降的舊國民黨軍隊、政府官員等,也全部被列入清掃的名單中。這種作法與殺降無異,白起坑四十萬趙卒、項羽殺二十萬秦降軍,都在歷史留下罵名。中共中央在1950年3月發佈《關於嚴厲鎮壓反革命份子活動的指示》,在全國範圍內剿匪清除舊勢力,就是殺降令的開端。
同年的10月10日,中共中央再度發出《關於糾正鎮壓反革命活動的右傾偏向的指示》,批評鎮反運動出現了右傾現象。什麼是右傾現象?為什麼需要糾正?簡單來說,這波鎮反就是要把對政權造成威脅的土匪、游擊隊、宗族勢力、地主反抗或是面服心不服的知識份子一次殺光、殺怕,要讓全國的人都知道,要造共產黨的反,想得美!中共在人們還只有念頭發想、尚未行動的階段,就直接將思想連同身體一併扼殺,以後就再也無須擔心這些人起來造反。但是有許多地方政府無法從公文中領會黨中央,也就是毛澤東真實的意思——是要大規模的殺、成比例的殺、要寧可錯殺一千也不能放過一人的殺法。有的地方領導人還在講既往不咎,明白交代就從輕發落等等內戰時招降納叛的話術,而不是直接下手開殺,這些人明顯沒有抓到黨中央不好明講的重點;但在毛澤東一遍又一遍的下令與確認,終於這些地方政府恍然大悟,於是配合中共要求公安部隊與地方政府加大鎮壓力度,該殺的人殺、該關的人馬上逮捕監禁送去勞改營。
鎮壓反革命份子的行動,是接續「全國大剿匪」行動之後又一次大規模清掃內部不服從政府的勢力。只是鎮反運動到了後來,也成為了有仇報仇、有冤報冤的工具,眾人相互揭發、誣指,使越來越多無辜的人被當成反革命份子無端遭到公審、槍決。鎮反運動之殘酷與動盪就是文革的前兆。
為了保證「鎮反剿匪」作戰的順利進行,中共中央於1950年10月10日發出《關於糾正鎮壓反革命活動的指示》,並於1951年2月21日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提出「軍事進剿、政治瓦解、發動群眾武裝自衛三結合」的方針,以及「鎮壓與寬大相結合」、「首惡者必辦,脅從者不問,立功者受獎」的政策——總之就是將所有非中共的所有政治勢力與武裝力量全部清洗殺光,使任何可以威脅中共政權的因素消失,那麼政權也就穩定了。為此中共以行政命令取代所有檢察、司法體系的法院程序,殺人就是一張公告可以解決的事,完全無須調查、起訴、宣判等程序,直接宣判執行槍決。中共建政後的法院基本上就是無事可做的機關,因為地方黨委就可以決定誰是反革命份子,公告後直接槍決,無須經過法院體系。
在1950年至1953年的四年期間,中共公安部隊配合解放軍野戰部隊消滅了大量的「土匪」與所謂的「武裝特務」。全大陸共逮捕各種「反革命份子」129萬人、管制123萬人,並處決了其中「罪大惡極」的71萬人,貫徹了中共中央所謂「除惡務盡,不留後患」的指示,猖獗一時的特務、地下軍以及「反動」的「會、道、門」,如一貫道等宗教或黑社會組織都被肅清殆盡。至此,新生的中國共產黨政權因而獲得了有效的鞏固,並為開展中共所謂之「民主改革」與恢復國民經濟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
當然這些都是名面上的風光事蹟,但是背後是不忍人問的殘酷殺戮與草菅人命的悲哀。光1950年代初期的鎮反與全國大剿匪,就殺了200萬以上的人。據時任中共內務部長的薄一波之說法,1949年至1952年共清算了200多萬的土匪;但莫斯科電台廣播則指出,該時期有280萬人被處死。此外,中共在四十年後披露的真實統計數字顯示,五十年代初期的剿匪鎮反等運動共計殺死258.4萬人。
這是中國人歷史上遭遇的一項巨大人禍。原本以為新中國建立後,大家從此可以過上公平、公正、民主、自由的生活,不再受列強帝國主義迫害,也不再受國民黨貪官污吏剝削;沒想到遭遇的卻是各種鎮壓、反民主的政治運動。中國人民曾經為之拋頭顱、灑熱血的社會主義革命,其實是將所有中國人關入另一個牢籠囚禁。在以百萬人命殺雞儆猴下,中國人都變成乖乖的順民,沒有人再敢挑戰中共中央統治權威,其政令也可以下達到中華大地每個角落。這些政治運動的鎮壓行動,都有著解放軍——尤其是公安部隊——的大力參與。因此我們說解放軍是中共的槍桿子,公安武警部隊則是中共的刀把子,確實是傳神地描繪出那個動盪、殺人如麻的年代中,武警公安部隊所扮演的角色。
圖2.-9 公安部隊在剿匪期間公告表明剿匪到底的決心
除了參與抗美援朝出兵、鎮反運動、肅清敵特、抵抗緬北國軍入侵之外,中國人民公安部隊亦曾先後擔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次全體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大典的警備任務,與毛澤東、周恩來訪蘇的沿線警衛等任務。
2.5
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部隊(1950.9—1955.7)
1952年,中共中央軍委制定的《軍事整編計畫》中,把中國武裝力量劃分為「國防部隊」和「公安部隊」兩種。經過整編,解放軍屬於國防軍、步兵部隊裁減過半、特殊軍兵種部隊略為擴大,解放軍全軍總定額保持在三百萬人左右。
地方部隊則改編為公安軍,並實施精簡。中國解放軍與中國公安部隊統一編制體制,確定了武裝力量的組織系統與指揮關係,全國統一成立省軍區、軍分區和縣市人民武裝部(人武部),領導地方武裝。
全國內衛部隊、邊防部隊、地方公安部隊則統一整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部隊」,隸屬於中央軍委,擔負內衛與邊防任務。這些階段的公安部隊與解放軍地位相同,皆隸屬於中央軍委控制。
公安部隊調進解放軍序列後,鎮反運動繼續進行,1952年7月中旬至9月中旬,西南公安部隊與軍區成功剿滅了盤據在四川黑水地區的傅秉勛股匪,殲「匪」3,635名、繳獲六〇砲9門、輕重機槍41挺、長短槍支3,772支、子彈十萬餘發與電台5部。
1953年3月,西北軍區公安部隊參與進剿「馬良股匪」的草地戰役,共殲「匪」1,400餘名,打擊了國民政府在川、甘、康、青建立「反共基地」的企圖。同年7月16日開始的東山島戰役,公安部隊八〇團負責守備東山島,在增援部隊配合下,八〇團對國民政府軍隊之攻勢進行了阻絕與反擊,最終成功守住東山島。
1954年全國公安部隊密切配合公安幹警行動,組織便衣分隊對散匪實行搜捕緝拿,共剿匪1,000餘名,繳獲機槍兩挺、長短槍支410餘支。
1955年公安部隊組織33,500名兵力執行剿匪,廣泛發動群眾,組織精幹武裝,採取「軍事進剿、政治瓦解、使緝破案相結合」的鬥爭形式,先後殲滅朱德香、張南洋、王生仔、傅先洲、黃理正等十八股土匪。至此大陸各地的土匪幾已殲滅殆盡。
另外國民政府自從撤退至台灣後,數十年間並未放棄反攻大陸的企圖,也不斷由軍事情報局執行空投人員至大陸進行敵後活動,至1950年韓戰爆發後此類行動更大幅增加。對此,毛澤東因而下達「對可能空降特務的山區,設武裝便衣據點,專門對付空降特務」的指示,中共中央軍委公安司令部於1952年12月18日召開各大軍區公安部隊司令員會議,確定在大陸各重點山區建立154個武裝便衣據點,共使用兵力7000餘名,與地方公安機關密切配合,深入調查、熟悉地形、組織「對空監視哨」,並對空降特務進行圍剿、追捕。從1953年至1958年,共捕獲國民政府空投的特務人員225名,繳獲無線電機63部、長短槍351支,一定程度地阻止了國軍對大陸的滲透行動。
整個鎮反運動初期乃為肅清社會治安、打擊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盜匪,但最後也成為中共清除異己的藉口,因此出現大量「過左」現象,許多無辜民眾受到冤屈與無辜牽連,造成許多地區人民的恐慌與暴動不斷,有動搖中共統治的跡象。中共受到黨內外龐大的壓力,因而召開五次的「全國公安會議」,規定鎮反工作採取謹慎收縮的方針,「有反必肅,有錯必糾」,申明了「重證據而不輕信口供」,嚴禁逼供和肉體刑求;並將逮捕權收回到「地委專署」一級,進行檢查與甄別平反工作,稍稍糾正了鎮反運動中發生的冤假錯誤案件。但是已經發生的事、已經殺了的人,是再也回不來的。
2.6 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軍/人民武裝警察並立(1955.7—1957.8)
1955年7月至1957年8月,中共中央軍委根據《定型與定額的整編方案》,將「中央、大區與省」的解放軍公安部隊改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軍」,授予軍的番號;另外把「專區與縣」的公安武裝移交地方公安機關,改為「人民武裝警察」。中國的國務院公安部成立「武裝民警局」,各省公安廳成立則「武裝民警處」,恢復了1952年前的形式。
至於擔任島嶼、要塞守備任務的「邊防公安武裝」則劃歸中國全國十二個大軍區的各軍區建制序列,中央、大區與省的直屬公安部隊改為公安軍,中央軍委與各軍區的「公安部隊司令部」改為公安軍司令部,撤銷了「省公安總隊」機構,由省軍區兼公安司令部。
中國「公安軍司令部」轄有32個公安師、12個獨立公安團,兵力約有四十餘萬人。
2.7
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部隊(1957.9—1958.12)
1956年7月至9月,中國召開第八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中國獲得大陸政權後第一次的全國代表大會。鑑於建國以來人口快速增加,從5億快速增長到9億,然而人民生活水準卻沒有提升,因此第八屆人大提出,最為優先的基本任務乃在「發展生產力」,以解決當時經濟文化無法滿足人民需要的問題。
為貫徹中共中央「八大」的精神,中國決定裁減軍隊數量,於是在1957年1月將1955年才設立的公安軍領導機構撤銷,回復到原先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部隊」;而原公安軍司令部這個機關則縮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警備處」,負責研究與指導中國全國內衛、邊防業務,指揮領導直屬的公安部隊。
七個軍區的公安軍司令部亦於1957年3月至8月先後遭到撤銷,瀋陽、北京、濟南、蘭州軍區司令部以「警備處」或「衛戍勤務處」取代,其他軍區則由作戰、情報等有關部門負起內衛、邊防的業務工作。
從中可以看到,公安部隊從一開始以來就不是像解放軍一樣擁有悠久建軍歷史與傳統的軍隊,而是可以隨時靈活徵召、轉移編制、調整編制、裁軍也不會受到抗議或反彈的弱勢軍種。當黨中央,也就是中央軍委需要時就安排編制或獨立成軍;有政治需要裁軍簡政時就先拿其開刀減低員額,不管怎麼裁怎麼併都不會有不良反應。表面上看起來是公安部隊非常配合上級指令,要他往左往右都不敢違逆,但背後所代表的意義就是沒有軍魂,也沒有團隊認同感,黨中央需要時拿出來用,不用時就放到一邊等候下一次指令。
政治上從1957年開始,中國開展「整風」、「反右派鬥爭」等政治運動,把一大批有可能對共產黨施政不滿或有牢騷嫌疑的知識份子、有貪汙之嫌的黨內幹部等劃為「右派份子」,強加以嚴重的批鬥,認為消滅了他們就可以消滅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間的矛盾。全國計有55萬人以上的知識份子,或甚至是共產黨幹部都被劃為右派份子,遭到嚴重迫害,其中大部分在文革後獲得平反。
在中國瘋狂進入反右派左傾鬥爭後,毛澤東接著起頭在1958年開始進行「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大躍進」與「人民公社」運動——這些都是惡名昭彰、讓中國餓死上千萬人的社會主義超現實實驗,最後帶來的是超大規模人造災難。
在「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的口號領導之下,高舉「三面紅旗」,進行各種農、工生產的大躍進,當時的口號是要「超英趕美」,結果就是各地吹噓糧食產量數十、上百倍,或農民都不耕地而把家裡鐵鍋鐵器都拿出來,蓋高爐、大煉鋼鐵,要把鋼鐵產量超英趕美。
結果就是造出一堆完全無法使用的廢鋼,以及完全不夠吃的糧食。當時中國既封閉也無外匯,不像現代可以每年自美國、烏克蘭、巴西、澳洲等進口幾億噸小麥、玉米之類的糧食,政策錯誤最直接的結果就是導致中國內陸大規模的飢荒,造成當年上千萬人民餓死的慘劇。
這次發生在中國大陸的大規模人道主義悲劇飢荒,基本上與1932年蘇聯獨裁者史達林大搞重工業與強迫農業集體化,造成烏克蘭等糧倉地帶大規模歉收,最後導致蘇聯全國約六百萬至八百萬人餓死的事件是同樣的性質。
2.8 人民武裝警察部隊(1959.1—1963.1)
1958年8月,中國黨中央批准中央軍委《關於公安部隊整編問題的報告》,決定將公安部隊擔負看押勞改犯、守護鐵路和一般廠礦的內衛部隊,中蘇、中蒙、中朝、中越邊境、沿海港口的邊防部隊及警衛外國使館與省以下機關的公安部隊,連同其機關學校——共約六十萬人——一併撥交公安機關,改名為「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由此可以看出,武裝警察部隊的名字在1958年就已經出現,不只有內衛、邊防,還有獄警、司法警察、鐵路警察等各種後世的人民警察警種單位。
歸回公安部轄下,維持雙重領導
原「總參謀部警備處(也就是原公安軍指揮部)」與公安部十六局合編為「公安部四局」;各省公安廳以「武裝民警處」為基礎成立「人民武裝警察總隊部」,分屬各級公安機關領導。
意思就是,此時這支公安軍已經完全脫離解放軍序列,成為國務院公安部下的武裝力量,歷經了一系列的編制與改革,這支武裝現在又回歸到公安部的轄下。
1961年11月12日,中國為進一步加強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領導與建設、鞏固對這支部隊的政治思想工作,以增強組織紀律性、提高戰鬥力,於是批准了公安部《關於改進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領導體制的報告》,撤銷了武裝民警處,規定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建制仍屬公安機關,領導體制改由軍事系統和公安機關「雙重領導」,在執行公安任務和公安業務方面,受公安部領導。
1962年秋召開的中國八屆十中全會,毛澤東提出並決定了所謂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歷史階段的基本路線,即:「社會主義歷史階段中,還存在著階級、階級矛盾和階級鬥爭,存在著社會主義同資本主義兩條道路的鬥爭,存在著資本主義復辟的危險性。要認識這種鬥爭的長期性和複雜性,要提高警惕、進行社會主義教育,並正確理解和處理階級鬥爭問題,正確區別和處理敵我矛盾和人民內部矛盾……」毛澤東之所以講「階級、形勢和矛盾問題」,是他認為資產階級仍然存在且企圖復辟,並成為黨內修正主義的根源;因此必須要重提「階級鬥爭」,才能清除這個矛盾。
於是中國繼1957年反右派鬥爭之後,又發起「基本路線」的左傾風,在城市與鄉村中進行整風整社、反右階級鬥爭,再度有大量的知識份子遭受迫害與鬥爭,人民武裝警察作為無產階級專政的工具,在這些鬥爭運動中自然扮演著中共打擊異己的打手角色。
2.9 中國人民公安部隊(1963.2—1966.6)
1963年1月16日,中共中央軍委與中國國務院公安部電令將「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名稱恢復為「中國人民公安部隊」的古老名稱,自2月1日起生效,唯建制與領導關係不改變,繼續由軍事系統和公安機關雙重領導。
從中國建國至今的近十五年中,這支公安或武警部隊名稱已更改過數次,顯示中共中央舉棋不定,不知道究竟應該將其歸到國務院公安部下負責維繫社會治安的力量,還是歸到中央軍委成為僅次於解放軍的另一支中國共產黨可以掌握與控制的第二武裝。因此頻繁更名這趨勢一直到中共建黨百年時也還是持續,武警的改編、改制、改名似乎永遠不會停止。
「中國人民公安部隊」於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各設一個總隊,專區設支隊,縣設中隊,此時已粗具後世內衛武警部隊之規模與形式。
2.10
解放軍獨立師、團、營、連(1966.7—1973.6)
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5月時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通過了《中共中央五一六通知》,其實就是毛澤東號召全黨高舉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大旗,徹底揭露混進黨、政府、軍隊的資產階級代表人物,特別是睡在身旁的「像赫魯雪夫那樣的人物」。
其實這時候發生的一切事情,背後所代表的意義就是毛澤東要打倒劉少奇,所以從剷除劉少奇的羽翼開始。其中最需要清除的就是羅瑞卿,因為他掌握公安部,掌握公安部隊也就是武警部隊,即使在60年代也已經是一股可以威脅中共政權統治的武裝力量,卻不掌握在毛澤東手上,而是在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的劉少奇手上。
劉少奇原本也是參加過長征與所有國共鬥爭的老革命老紅旗了,擔任過新四軍政委、抗日時期任中共中央中原局書記,國共內戰時任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與中央軍委副主席。中共建政以後主持推動起草土地改革法,一直晉升到國家主席。可是劉少奇反對毛澤東提倡的三面紅旗、四清運動等,持「反冒進」的立場,與當時總理周恩來一致;卻是與當時巴不得一切都冒進、一切都超英趕美的毛澤東立場不合,最終與毛澤東決裂,並在文化大革命初期成為毛澤東打倒的主要目標。將他定為「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叛徒、內奸、工賊等,決定要「砲打司令部」。
1964年毛澤東已經在批評黨內對社會主義教育運動有錯誤作法,也指責有的中央機關搞「獨立王國」,以及黨內有修正主義危險等,就是在為日後鬥倒劉少奇、周恩來鋪路。1966年毛澤東煽動起文化大革命這場海內外公認之十年浩劫,鼓動紅衛兵在全國進行破四舊運動——向一切舊思想、舊文化、舊風俗、舊習慣發動猛烈攻擊,打倒走資當權派,也就是當時掌權的劉少奇派系,並且禁止軍警對革命學生進行打壓,解放軍總參謀部發出《關於絕對不許動用部隊武裝鎮壓革命學生運動的規定》、《關於嚴禁出動警察鎮壓革命學生運動的規定》。對比日後1989年學生慘遭無情鎮壓的的六四天安門事件,相當諷刺,也證明了學生僅僅是當權者爭權的工具罷了,千萬不要自以為是地將自己當作引領潮流的主體。
不過除了學生之外,當時中共黨內也開始相互批鬥,各派系也開始對內團結,對外開戰,除了文鬥以外也開始使用武鬥手段;毛澤東身邊的人與敵對派系的人通通開始相互批鬥,甚至搶劫駐軍武器裝備用來武鬥。這是一場比鎮反還要無情與嚴重的有目的性政治運動,為期十年,從一開始鬥劉少奇,到後來鬥一切與毛澤東作對的勢力,甚至把中華文化傳統與底蘊都鬥光了。
毛澤東在1968年中共八大十二中全會將劉少奇永遠開除出黨,撤銷一切職務並拘禁於開封,完成他發起文化大革命第一目標。
大家恐怕覺得奇怪,為何做為國家主席的劉少奇還能被毛澤東鬥倒?原因是在1945年對日抗戰勝利後,中共舉行七大並制訂黨的最高領導人為「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簡稱「中共中央主席」,這個職位一直到1982年才被撤銷,改由「中共中央總書記」為最高領導人。所以毛澤東在1959年辭去國家主席職位交給劉少奇擔任後,其仍然繼續擔任黨的「中共中央主席」與「中央軍委主席」,等於黨與軍還是掌握在他手上。所以劉少奇雖然掌握一部份黨、軍與國務院,還是無法鬥贏毛澤東而敗下陣來。
而事件運作到最後,連一向是毛澤東跟屁蟲與舔狗的林彪也一併被毛澤東給打倒清洗,在逃往蘇聯的路上因飛機失事而墜毀身亡。更別提鄧小平、周恩來等等老同志,通通被鬥下台,中共黨內毛澤東唯我獨尊。
當時中國共產黨「中央書記處」多人遭受批判,時為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兼中央軍委秘書長的羅瑞卿,即被列為「彭、羅、陸、楊(彭真、羅瑞卿、陸定一、楊尚昆)反黨集團」之一,被加上「篡軍反黨」的罪名,遭撤銷職務並進行調查,公安部隊被定位為羅瑞卿的黑部隊,因此遭到整肅。
依照毛主席的指示,中共中央與中央軍委決定自7月1日起撤銷「公安部隊」這個兵種,統一整編進中國解放軍,公安部隊的領導機關則改編為「第二砲兵」的指揮領導機構。
全國的公安部隊分別整編為獨立師、團、營、連和縣、市中隊,歸各省軍區或衛戍區(警備區)建制領導,勉強地維護公安部隊這個中國專政工具的存在。
公安部隊在明面上暫時改編進解放軍,但解放軍當然不待見他們,因為以國防軍為傲的解放軍,自然不會看得起只會端槍站崗的類似警察兄弟部隊,公安軍整編為解放軍獨立師、團、營、連並繼續存在,也是以異類型態存在於解放軍序列中,受人排擠,不可能融入解放軍的圈子。
在中國全國腥風血雨的「造反」狂潮中,共軍也在造反派「砲打司令部」、「無產階級奪權」等號召下受到一定程度的波及,然而槍桿子的實力畢竟不容小覷,1967年1月下旬,在一次中共中央軍委常委會上,林彪提出要在軍隊中搞所謂的「大民主」,也要在軍中造起反來,結果遭到幾位軍委副主席元老葉劍英、徐向前、陳毅、聶榮臻等解放軍老元帥極力反對,並合力起草了《軍委八條命令》,保持了解放軍的中立。
林彪與江青的四人幫在文化大革命期間同時掀起「砸爛公檢法」的浪潮,中國全國的公安工作與審、檢體系遭受到嚴重的干擾與破壞,公安部隊被汙衊為羅瑞卿的黑部隊,各地法院、檢查院與派出所皆被破壞而陷入癱瘓。
但其實,公安武警部隊陷入政爭是很正常的,因為中共領導人向來是身兼中共黨總書記、國家主席與中央軍委主席三個職位,卻不包括國務院總理,因此凡是有政爭,幾乎都是國務院總理對上中共最高領導人這樣的對峙局面,公安武警部隊向來歸國務院的公安部轄管,就不可能不涉入高層政治鬥爭。
而在政治上凡是想要挑戰中共最高領導人的個人或勢力,除非自己出身軍方,與解放軍有淵源——如1989年時鄧小平以軍方元老身份挑翻、罷黜中共總書記趙紫陽,否則勢必得要試圖掌握公安、武警這個公檢法體系的武裝執法機構,才能有底氣向掌握解放軍的最高領導人發起挑戰。
不過林彪是軍方元帥,調動得起解放軍,乾脆就用解放軍鎮壓被敵對勢力掌控的武警部隊,將武警打為羅瑞卿的黑部隊,這也不過就是政治鬥爭的話術,真要與解放軍打起來,真能勇往直前的武警有多少?
總之文革期間,公安武警部隊作為被打倒的黑部隊,待遇可想而知,不過作為一個武力執法的部隊,還是不容忽視的一股力量,只要能掌握在手裡,沒有一個領導人會討厭執法紀律部隊的效忠。
2.11
人民武裝警察(1973.6—1983.4)
文革中、後期,公安部隊又由解放軍系統逐步回歸公安部門領導與管理。1973年6月8日,中國國務院與中共中央軍委決定將全國的邊防檢查站交由公安部門建制領導,1975年10月15日又決定將縣、市邊防中隊交歸公安機關,改為「人民武裝警察」,由軍事系統與公安機關雙重領導。
1976年則將沿海的獨立師改為「邊防武警總隊」,邊防、內衛等公安部隊逐步脫離解放軍系統,並為之後納入武警序列打下基礎。
鄧小平時期(1976-1989)
1976年毛澤東壽終正寢,為期十年的殘酷文革隨之結束,四人幫勢力遭到粉碎,華國鋒暫時掌權,鄧小平則再度復出。1978年12月18至22日,在鄧小平掌權下的中共國召開十一屆三中全會,批判了華國鋒為首的保守派「兩個凡是」的政治方針,從此停止使用「以階級鬥爭為綱」的口號,將全黨工作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全會同時通過了恢復鄧小平領導職務的決定,從此鄧小平「改革開放的大方向」取代了華國鋒保守的「兩個凡是」論點,恢復了中國共產黨傳統上所謂的「民主集中制」與「集體領導原則」,也曾為許多冤假錯案摘掉帽子,但已有難以數計的人在這場文革風暴中失去了過去與未來。
中國十一屆三中全會確定軍隊建設重點,黨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與國務院也先後對治安工作和公安體制改革等方面作了一系列重要指示。1978年3月,第五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兵役制問題的決議》,開始實行義務兵和志願兵相結合的兵役制度,解放軍與人民武警部隊一體適用,武警開始朝著偏向軍隊的體制發展。
1981年6月27至29日中國召開十一屆六中全會,一是通過了《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定》,對多年來「左」傾錯誤和毛澤東晚年的錯誤作了分析與批判,但也同時維護了毛澤東思想作為黨指導思想的地位,以免中共的統治基礎受到動搖;二是調整中共中央領導人馬,死守毛澤東思想的華國鋒被剝奪中共中央主席與軍委主席的職務,由胡耀邦接任中共中央委員會主席,鄧小平則擔任中央軍委主席,然而實際掌握大權的是鄧小平。因此在中共黨中央變成「槍指揮黨」的狀態,是中共大忌,可是鄧小平江湖地位實在太高,黨內無人可與其比擬,只好他想怎麼做就那麼做。名義不重要,重要的是關鍵時刻,大家是否與他站在一起。
鄧小平的上台,為中國揭開改革開放的序幕,可以說如果沒有改革開放的四十年,中國也不會有今天的經濟實力與科技能力;雖然在過去四十年中國有許多機會走上政治改革的道路,即便不可能讓其成為像北歐的社會主義國家那麼進步,但至少人民的智慧與想像力、以及各方面的自由應該可以得到釋放,進而催出更強大的生產力,可惜事與願違。改革開放四十年後的中國達到經濟繁榮、社會富裕,但政治控制卻是日益緊縮,迫使有創造力、期盼自由的人民甚至是高官權貴的家人與子女,只能大批地移民或外逃到與中國對立最為嚴重的美國,去追尋在中國得不到的自由。
2.12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1983.4)
1982年3月12日中共黨中央在《關於人民武裝警察管理體制問題的請示報告》、《中發【1982】30號文件》中決定將全國「內衛執勤部隊」移交公安部門領導管理。同年6月19日再度決定將內衛執勤部隊與1973年、1975年移交的「邊防部隊」、縣市中隊及原來實施義務兵役制的「消防警察」統一起來,重新組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同年8月,公安部召開「武警部隊組建工作會議」,並於次年1983年4月5日於北京成立「中國人民武裝警察總部」,並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繼成立武警總隊,各地(市、州、盟)公安處成立武警支隊,各縣(市、旗)成立武警大隊或中隊。
可以說現代意義的中國武警部隊至此大致成形,內衛部隊在各個省市建立武警總隊、在各市州盟建立武警支隊,在各縣市旗建立武警大隊或中隊,武警部隊由上到下的整體架構,在1983年基本成形,後世幾乎也沒有再做變動,一直到40年後的2023年,中國武警內衛部隊的整體架構也是這個模樣。
只不過主幹四十年來沒有大變化,枝葉卻是來來去去,不時有特殊單位過來依附、掛名、寄生,也不時有單位又被劃分出去成立別的單位等等。但那些枝葉的變化不太重要,武警部隊的主幹就是從上而下分佈在各省、市、縣的內衛部隊,既與各地的公安警察體系平行,成為公檢法體系——就是公安、檢察、法院,以及黨紀檢部門深入基層的第二套備用執法部隊。與解放軍平行,但更加更深入基層,可用來第一時間平定內部騷亂與危及共產黨執政的意外事件應處之快速打擊部隊。
以清朝時期為例,解放軍就是根正苗紅的八旗駐防部隊,公安部所屬之各地人民警察就是清朝時候各府縣的衙役、捕快;武警部隊就是綠營兵,上可協助八旗抵禦外敵,下可協助府縣搜緝匪盜、鎮壓各地造反苗頭,不管是白蓮教、義和團或是其他外來宗教(或中共認定之外來邪教)欲起而造反或維權,武警(綠營兵)的武裝足夠鎮壓反叛了,又不至於要動用貴重的八旗(解放軍)。
1983年嚴打
1980年代開始,隨著經濟快速成長與改革開放,法規鬆綁,中國的人心也隨之浮動起來,窮怕了的中國人想盡各種方法要快速發家致富,於是黑道團夥、詐欺、強盜、搶劫等各種治安案件大量增加,嚴重威脅還在轉型中的中國社會。
有時為了處理武器裝備強大或人數眾多的犯罪幫派,公安機關必須商請解放軍駐軍出動助陣,否則以人民警察的手槍警棍,到時候誰被誰剿了都很難說。但解放軍是野戰作戰部隊,熟悉大兵團陣地戰,對城鎮戰、治安戰卻不擅長,也不可能令其開著坦克對民居開炮。
因此,之所以在1983年建立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也是想建立一支專門用來處理內部社會治安特大案件的隊伍。
2.13
水電、交通、黃金、森林部隊編入武警(1984年)
武警部隊屬於國務院編制序列,由國務院與中央軍委雙重領導,但武警總部主要接受公安部的領導和指揮,總隊及其以下的武警部隊接受同級公安機關的領導,因而武警依法屬於公安機關的組成部分,武裝警察與司法警察、勞動教養警察、國安警察等並列為人民警察的警種。列入公安機關序列,屬於「人民警察」的一個警種,是一個武裝比較齊全且較偏軍事性的一個警種。
1984年,原隸屬於解放軍基建工程兵序列的「水電、交通、黃金部隊」及幾個森林面積較大省份自組的「武裝森林警察部隊」,自原先解放軍的編制中剝離,一齊改編列入「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編制序列。
同年5月,中國第六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實行以義務兵為主體、義務兵與志願兵相結合、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同樣適用於解放軍與武警部隊。
此外,當時中國對外處境較為改善,沒有毛澤東時代嚴厲批評蘇聯修正主義路線而導致的中蘇共決裂與進一步的中蘇共邊界交火、在國際上中蘇共各自拉攏社會主義陣營國家而相互敵對等等,隨著赫魯雪夫與毛澤東的死去,中蘇共之間的仇恨減輕不少;加上1979年蘇聯發動阿富汗戰爭,這場戰爭連打十年,蘇軍深陷阿富汗複雜地勢與滿地游擊隊的泥淖中不可自拔,沒有心力再繼續與中國敵對,何況都是共產主義,只是路線之爭而非敵我矛盾,竟造成美國拉攏中國共同夾擊蘇聯之共產陣營分裂至此,如此不符合共產主義國際路線的情況,是應該避免且予以修正的。
總之中國的國際處境在1980年代處於十分和平且和緩的狀況,美國是盟友、蘇聯忙於阿富汗無暇東顧、印度處於發展階段無心與中國競爭、與越南邊界有點爭端衝突但無傷大局等,當時的實際領導人——中國軍委主席鄧小平遂做出了軍隊建設指導思想的戰略性大轉變。充分利用可預見較長時間內不會發生戰爭的和平環境,在著眼國家經濟建設大局的前提下,抓緊時間進行有計畫、有步驟的以「現代化」為中心的基本經濟建設,提高中國黨政軍系統的軍政素質。
圖2-10 復出的鄧小平在1979年訪問美國
其實就是不要再耗巨資養幾百萬裝備落後的大軍應對蘇聯可能之侵略,而將養軍的經費改用來大力發展經濟建設。為實現此一巨大的戰略轉變,1985年6月中共中央與中央軍委做出「裁軍一百萬」的重大決策,對外聲稱是要將節省之人事經費用於軍備的改良與獲取先進軍事科技上,其實就是要藉機裁汰冗員與不合乎效益的大量武備落後之部隊。鄧小平代表中共中央鄭重宣佈解放軍裁減員額一百萬,計畫至1987年基本完成,部分裁減的中國解放軍則移交到武警部隊。
不過這還只是一小波,1996年解放軍一次移交十四個乙種師給武警部隊成為武警機動師,才是真正的編制大移轉。
2.14
六四事件清場武警未成主力
1989年4月至6月間,北京發生學生民主運動,大學生由紀念已故中共總書記胡耀邦的遊行,演變到後來成為要求中國進行改革的示威浪潮,並在天安門廣場進行大規模絕食抗議,政府怎麼讓步妥協都無效。
以鄧小平為首的部分中國元老領導人決心進行鎮壓,但是輕裝的武警部隊無法有效掌握狀況,因此中國調集解放軍重裝備部隊進入北京,由解放軍北京軍區第24集團軍、第27集團軍、第65集團軍、第63集團軍組成戒嚴部隊,武警北京總隊在外圍進行設置哨所路障,管控人員出入之任務。由於6月3日解放軍的彈藥車被學生攔截,取得相當多槍枝彈藥,眼見情勢嚴重化,軍方大老包括鄧小平終於在6月4日下令進軍,解放軍部隊以槍、砲、坦克一舉完成了對天安門廣場的血腥「清場」,粉碎了中國當時領導高層定義的所謂「反黨反革命動亂」。
圖2-11 軍警攔阻民眾,美聯社
圖2-12 六四天安門事件抗議民眾人牆阻止解放軍進逼
圖2-13 軍隊與民眾在人民大會堂前的對峙
這次動亂是對於中共政權與軍隊的一次考驗,但顯然黨中央軍委,尤其是軍委主席鄧小平還是對解放軍更有信心,因此居然將原本應該是武警部隊負責的弭平內亂任務交給應該是抵禦外敵性質的解放軍來負責,這是對武警部隊最大的羞辱與不信任。武警北京總隊呢?武警河北總隊呢?為何武警部隊無法讓中央軍委信任它有解決動亂的實力?卻直接指揮解放軍來解決?
明面上動用警察性質的部隊對付抗議暴動的人民,向來是世界各國的通例,就像台灣也是動用保安警察總隊或憲兵來因應民眾陳情抗議事件,幾乎沒有哪個國家是以國防軍、正規軍陸軍裝甲部隊對自己人民開火鎮壓的,若是如此,何須建立警察隊伍呢?如人民警察、武裝警察這類的警察部隊才有對內執法權,鎮壓人民違法行為才是合法的行為,解放軍這樣的正規軍並沒有司法警察等執法資格,並沒有對內鎮壓、處理不法情勢的合法資格。
以天安門事件為例,就算中央軍委認為人民警察與武警部隊都抵擋不住示威人群,可以等到真擋不住時再升級動用解放軍上場,方為正道;但中央軍委完全不動用武警,直接動用解放軍重裝備坦克、裝甲車上場鎮壓,弭平動亂,雖然速度彷彿快刀斬亂麻,但形象不佳。原本應該是保家衛國的解放軍、保衛人民幸福福祉的軍隊,結果與其本來應該保護的人民,也可以說與解放軍實力完全不對稱的人民打了一架,即便贏了手無縛雞之力的人民,也委實沒什麼好自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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